3.投标人的基本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本款提出的资质、业绩等要求,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1 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三证合一”登记制度登记,执照有效。
3.1.2 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被 “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1.3 投标人未处于被中国石化给予风险停用、违约停用处理期内。
3.1.4 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5 投标人近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6 1.卖方投标的产品必须有近年来,在中国境内2个及以上聚烯烃装置中同类工况(业绩要求包含(略)寸(略)LB 及(略)寸(略)LB)业绩。合同签订日期必须在(略).1.1日至(略).(略).(略)日之间。此业绩要求不包括备品备件供货,投标人投标产品型号必须与上述提供的成功应用业绩中的产品一致或等同。所附业绩总数不得超过3个。
3.1.7 卖方必须提供合同复印件予以证明,合同内容至少包括:(略)
3.1.8 卖方投标产品的型号必须与上述提供的成功应用业绩中的产品一致或等同。
3.1.9 产品制造商必须在中国具有技术支持和维护服务能力,并在报价文件中具体说明。
3.1.(略) 卖方必须提供产品制造商的GB/T (略)-(略)/ISO-(略)-(略)认证证书、防爆电子式仪表的国家授权防爆认证机构颁发的《产品防爆合格证》。国家授权防爆认证机构包括NEPSI、CQST和PCEC,也包括由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授权的国际权威认证机构,如:(略)
3.1.(略) 阀门的国内制造商必须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压力管道元件),国外制造商必须提供产品的《特种设备型式试验证书》。 凡列入强制性认证产品范围的防爆电气产品,如防爆电动执行机构等,必须提供《中国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
3.1.(略) 7.卖方投标文件与本询价书的工作范围(本目录1.1)、技术规定(本目录2.1)、技术要求(本目录2.3)、卖方技术报价书内容规定(本目录2.4)以及仪表规格书和/或仪表数据表的要求有偏差时,必须在投标文件中所附的偏差表中逐一列出。对于偏差表的每个偏差项,卖方必须注明买方可接受的替代方案。卖方必须在投标文件中承诺,未列在偏差项中的内容视为完全满足本询价书要求。
3.1.(略) 允许证书持有人为投标人及投标人下属的工厂
3.1.(略) 新增对防火罩的技术要求,其中星号项为否决项,详见附件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申请,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售卖时间:(略)
4.2.招标文件费用:(略)
4.3.招标文件售卖方式:(略)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截止时间:(略)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略)
本次招标不接受纸质版投标文件。
开标时间:(略)
开标地点:(略)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6.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略)
6.2.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在(略)年(略)月(略)日 (略):(略)
6.3.其他重要要求:(略)
6.4.投标说明:(略)
7.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