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加附件“图纸”
采购文件增加“商务要求“及”实质性条款”(详见附件采购文件)
商务要求:(略)
(1)投标报价以人民币为结算单位,包括设计、采购、运输、材料、人工、安装、调试、税费、相关部门验收及保修期内的维护保养等所有费用,以及投标人认为必要的其他货物、材料、工程、服务。
(2)投标人应自行增加设备正常、合法、安全运行及使用所必须但招标文件没有包含的所有设备、版权、专利等一切费用。
2.质量保证期(质保期)及售后服务
(1)免费质保期期限:(略)
(2)提供标准电话技术支持(7×(略)小时)。免费质保期内维修人员接到维修通知后(略)分钟内响应,2小时内到达现场,除特殊情况外,故障排除时间不超过6小时。
(3)质保期内采购人所购设备各部件发生非人为故障,中标人应免费上门更换同种品牌不低于原规格型号的新部件。
(4)质保期内同一硬件一个月内连续3次出现同一故障,中标人须无偿更换同一档次设备,并出具质量承诺书。
3、质量要求
本工程所有的设备和材料所涉及的设计标准、规范,产品标准、规范,工程标准、规范,验收标准、规范等必须完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应的标准和规范。
4、验收标准
符合国家和行业现行规定验收标准,确保空调安装项目的规范性及数量能满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施工质量验收和存档备案。
5、付款方式
(1)双方合同签订后,采购人5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款(略)%,设备到货后付至合同款(略)%,项目竣工验收合格5天(日历天)内付至工程合同价的(略)%,工程结算经河源市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审定后(略)天(日历天)内付至工程总结算价的(略)%,余款3%作为工程质量保证金。
(2)工程质量保证金的金额为工程结算价的3%,工程质量保证金在缺陷责任期(缺陷责任期为2年)满后的(略)天(日历天)内付清,不计利息。
(3)合同款支付后,成交供应商同时向采购人提供相应金额的正式发票。
备注:(略)
6.投标报价及结算方式
(1)投标人在收到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后,应根据该工程的实际情况,组织造价人员或委托造价咨询单位依据施工图纸、招标文件按照《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略))、相关计价依据和办法核算工程量。
(2)招标人对偏差在±5%(含±5%)以内子目的工程量不予调整。
(3)投标人核算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和施工图纸,发现有漏算、错算项目的工程量偏差在±5%(不含±5%)以外的或施工图纸不明晰,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中,对工程量漏算、错算偏差在±5%(不含±5%)以外部分及施工图纸不明晰部分向招标人提交申请复核报告(格式自拟)及预算核算情况对照表(预算核算情况对照表格式自拟,需提供漏算、错算工程量的计算式和其它问题的出处)。招标人在依据评标办法确定的中标候选人中确定中标人并签订施工合同后,招标人将对中标人在其投标文件里提交的申请复核报告及预算核算情况对照表组织相关部门进行检查核实,并将调整好的施工图纸、最终确定的工程量提供给中标人。调整好的施工图纸、最终确定的工程量为最终的标的内容,作为最后结算的依据,不再接受中标人第二次进行调整的申请。
(4)若投标人对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无异议,必须在投标文件附上工程量清单及最高限价认同承诺书(格式自拟),该承诺书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并视作该投标人认同由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及最高限价,中标后将承担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漏算、错算部分及施工图纸不明晰部分的风险。非招标人原因提出变更施工图情况下,按施工图施工与工程量清单相比超出或减少的工程量和没有包含的项目(错项、漏项)的工程量不予调整;施工图设计文件不完善(含施工图纸标示不明晰或深度不够)的部件,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没有对该部件施工内容或工程量清单提出异议的,投标人必须按相关施工规范完成该部件施工,施工增加的造价不予调整。
(5)工程竣工结算程序按《河源市市级财政性资金投资建设项目管理办法》第五章第三十二条规定执行。
实质性条款:(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