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投标人的基本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本款提出的资质、业绩等要求,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1 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三证合一”登记制度登记,执照有效。
3.1.2 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被 “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1.3 投标人未处于被中国石化给予风险停用、违约停用处理期内。
3.1.4 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5 投标人近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6 供货方所提供的柴油发电机组须是成熟产品,并且至少有1台(套)以上的同类型柴油发电机组(功率不低于(略)OKW)成功运行两年以上的业绩(合同在(略)年(略)月(略)日前签订),提供合同复印件和技术协议复印件。
3.1.7 柴油发电机组性能等级:(略)
3.1.8 在收到启动信号后,它应能在(略)S内输出额定功率、额定电压。投标商必须具备发电机组实验监测能力,具备有功、无功、瞬态性能等 GB /T(略)规定的出厂实验、检验项目,确保发电机组经过实验检测后合格且可靠方能出厂交付。
3.1.9 所有偏离须在偏离表中明确,如有实质性偏离但未在偏离表中明确的,否决其投标。技术文件中标记为★的不允许实质性偏离,否则否决投标
3.1.(略) 仅接受生产商投标。如投标机组为整机原厂产品的,在境外生产或中国境内有独资、合资工厂生产的,允许代理商投标。代理商需提供针对本项目的授权证书,同一品牌仅允许一家代理商参加投标
3.1.(略)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1.(略) 详细要求具体见招标文件。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申请,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售卖时间:(略)
4.2.招标文件费用:(略)
4.3.招标文件售卖方式:(略)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截止时间:(略)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略)
本次招标不接受纸质版投标文件。
开标时间:(略)
开标地点:(略)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6.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略)
6.2.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在(略)年(略)月(略)日 (略):(略)
6.3.其他重要要求:(略)
6.4.投标说明:(略)
7.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