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市中心城市工业产业用地区块线专项规划更正公告
【信息发布时间:(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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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略)<>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略)<>
首次公告日期:(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略)<>
更正内容:(略)<>
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略)<>
(一)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
注:(略)<>
②参加投标的**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企业应当按照《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略)〕(略)号)的规定,提供由省级以上**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企业的证明文件(投标文件中上传加盖出具单位公章的电子件)。<>
③参加投标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按照《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略)〕(略)号)的规定,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④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略)%以上的,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3%(工程项目为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是否接受联合体以“项目基本情况”相关内容为准,是否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以“采购需求”相关内容为准。)<>
2、第四部分采购需求中<>
二、规划范围与层次<>
规划分为两个层次,一是研究范围,为宿迁市规划区,总面积约(略)平方公里。二是规划范围,为宿迁市中心城区,具体以《宿迁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略)-(略))》确定的范围为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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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变更为:(略)<>
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略)<>
(一)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
注:(略)<>
②参加投标的**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企业应当按照《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略)〕(略)号)的规定,提供由省级以上**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企业的证明文件(投标文件中上传加盖出具单位公章的电子件)。<>
③参加投标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按照《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略)〕(略)号)的规定,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2、二、规划范围与层次<>
规划分为两个层次,一是研究范围,为宿迁市市辖区,总面积约(略)平方公里。二是规划范围,为宿迁市中心城区,具体以《宿迁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略)-(略))》确定的范围为主。<>
更正日期:(略)<>
三、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略)<>
电话:(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