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佛清从高速公路桂丹收费站扩建工程已由 佛山市路桥建设有限公司以佛路建〔(略)〕(略)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佛山市佛清从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主要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略)%,招标人为佛山市高速公路营运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1 建设地点:(略)
2.1.2 项目概况:(略)
S(略) 佛清从高速公路北段是广州和清远两市路网规划中的一条快速通道,起点位于广州市花都区赤坭镇官坑(广州和佛山交界处),顺接 S(略) 佛清从高速公路南段(原S(略) 佛山一环西环线段),途经广州市花都区赤坭镇,清远市清城区石角镇、龙塘、源潭镇,广州市从化区鳌头镇、太平镇,是京港澳高速 G4/G(略)、乐广高速 G(略)、广清高速 G(略) 主干线向珠三角两翼辐射的联络线,全长约 (略) 公里。全线为双向六车道,设计行车速度 (略)km/h。
新扩建收费站在佛清从主线与桂丹收费站南行入口FB 匝道的范围内进行扩建,收费站设置2条超宽车道(MTC),2条普通 MTC 车道及1条ETC车道,收费站总体布置为:(略)
2.1.3 计划工期:(略)
2.1.4 招标范围:(略)
2.2 标段划分:(略)
标段类别 | 标段 | 起讫桩号 | 长度 | 主要工程项目 | 对投标人资质要求 | 备注 |
公路工程 | 详见本招标公告第2.1款 |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 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或以上)资质,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 资格审查条件附录1至附录5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上述第2.2款表中所列相应资质,并在人员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对于未列入“名录”或投标人名称、资质信息与“名录”查询结果不符的,将不能通过资格审查。
3.2 本项目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3.3.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3.2 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此处所指的“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
3.3.3 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此处“骗取中标”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是指生效文件认定的“重大”事故等级达到《公路水运工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最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3.3.4 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3.3.5投标人在最新年度广东省公路工程从业单位信用评价结果(土建工程施工单位)中,信用等级未被评为D级的;在最新年度的佛山市公路工程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结果中未被评定为D级的。初次进入且无广东省最新年度信用评价等级的,且在最新一年度的全国公路从业单位(施工单位)信用评价结果中未被评为D级。
3.3.6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8部门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事项中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和实施联合奖惩的通知》(佛发改信用﹝(略)﹞1号),对被佛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3.7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略)
3.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注:(略)
② 控股是指:(略)
③ 管理关系是指不具有出资持股关系的其它单位之间存在的管理与被管理关系。
4. 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略)年 7 月7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交易指南”中的工程交易栏目。网址:(略)
4.2 投标人可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图纸。招标文件费用为每套人民币(略)元,在项目开标当天收取,售后不退。
4.3招标文件一经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各投标人应及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及图纸(供下载的招标文件有PDF和WORD版本时,若有不一致,以招标人盖章的PDF版本招标文件为准)。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5.投标保证金
5.1 本工程要求投标人提交(略)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5.2 投标人可自行选择采用现金或投标保函(保单)的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起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地点
6.1.1投标文件递交起始时间:(略)
6.1.2开标时间:(略)
6.1.3递交投标文件起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6.1.4 投标文件递交地址:(略)
6.2 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佛发改招〔(略)〕(略)号)的要求,在投标文件正文首页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对于拒签或不按要求签署承诺书的投标人,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7.1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的为准。
8.异议和投诉
8.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公告及招标文件的内容违法违规或不公平、不公正,损害其利益的,可以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略)日前提出)。对招标人答复不满意的,可以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略)日内向行政监督部门实名投诉。
8.2 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应当充分重视异议、投诉提出的时限,避免异议权、投诉权因时效原因而灭失。
9.其他
9.1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以及招标人的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一律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提交和发布。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项目信息,及时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相关文件,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9.2 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9.3 参与投标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须具有交易员资格。
9.4 本次招标采用的评标办法是综合评估法。
(略).联系方式
招标人:(略) 地 址:(略) 邮 编:(略) 联 系 人:(略) 电 话:(略) | 招标代理机构:(略) 地 址:(略) 邮 编:(略) 联系人:(略) 电 话:(略) 传 真:(略) 电子邮件:(略) |
附件1:(略)
附件2:(略)
附件:
(变更文件)招标文件-佛清从高速公路桂丹收费站扩建工程施工-发布稿.pdf
(变更公告)招标公告及附件-佛清从高速公路桂丹收费站扩建工程施工.pdf
免责声明:(略)
网 上 登 记
招标公告编制人:(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