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投标人的基本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本款提出的资质、业绩等要求,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1 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三证合一”登记制度登记,执照有效。
3.1.2 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被 “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1.3 投标人未处于被中国石化给予风险停用、违约停用处理期内。
3.1.4 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5 投标人近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6 投标人禁止提供列入“高污染、高环境风险”产品目录的、列入淘汰落后生产工艺装备和产品指导目录的和国家限制或不鼓励采购、使用的高能耗、高污染产品;近三年(截止上年度)在“信用中国”网站,或生产所在地省级政务公开平台,无因环保问题的行政处罚事项(已撤消的行政处罚或期满的不计入)。
3.1.7 投标人生产或代理(接受代理商时)的产品,近两年内不应出现不良使用业绩。不良使用业绩指的是有重大质量、安全等问题,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国家(省部级)相关职能部门行政处罚的。(已撤销的处罚或期满的不计入)
3.1.8 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投标,生产商至少生产消防栓消防炮或灭火器消防箱(干粉和二氧化碳)的其中一类,都需提供生产商的国家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出具的有效的涵盖投标产品的型式试验报告及消防产品认证证书。不接受代理商、联合体投标。
3.1.9 提供经有资格审计单位出具的(略)?(略)年度完整的审计报告扫描件(须清晰)。
3.1.(略) 资质证明文件(提供有效期内的证件复印件):(略)
3.1.(略) 提供近3年( (略)年至今)至少3份同类产品的供货业绩(合同金额不少于(略)万),提供合同复印件(包含名称、数量、规格、材质等参数)和正式发票复印件、技术协议附件、用户联系人。
3.1.(略) 投标人的技术方案需满足技术文件的全部要求,如未列明偏差,而投标文件与技术文件要求不同,视为不满足技术要求,否决其投标
3.1.(略) 商务条款响应:(略)
3.1.(略) 消火栓、干粉和二氧化碳灭火器,需提供生产商的国家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出具的有效的涵盖投标产品的型式试验报告及消防产品认证证书。
3.1.(略) 投标人承诺:(略)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申请,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售卖时间:(略)
4.2.招标文件费用:(略)
4.3.招标文件售卖方式:(略)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截止时间:(略)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略)
本次招标不接受纸质版投标文件。
开标时间:(略)
开标地点:(略)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6.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略)
6.2.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在(略)年(略)月(略)日 (略):(略)
6.3.其他重要要求:(略)
6.4.投标说明:(略)
7.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