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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潍坊市寿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寿光市金光街跨弥河大桥工程等项目审核服务单位采购更正公告

所在地区: 山东-潍坊-寿光市 发布日期: 2022年7月31日
变更公告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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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或招标编号、政府采购计划编号、采购计划备案文号等,如有):<>

采购项目编号:SDGP(略)<>

公共资源进场交易号:(略)<>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山东省潍坊市寿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寿光市金光街跨弥河大桥工程等项目审核服务单位采购<>

首次公告日期:(略)年(略)月(略)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略)<>

更正内容:<>

1、招标文件评标办法中规定“投标人自(略)年1月1日以来(含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完成的市政工程审核业绩(合同中须明确包含市政道路或市政排水或市政路灯)的,每项业绩得0.5分,本项最高得3分。”。请问:(略)<>

答:(略)委托单位岀具的证明材料为准<>

2、招标文件第9页第三项资格性评审:(略)<>

根据山东省财政厅发布的《山东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和政府购买服务监管工作的意见》鲁财采〔(略)〕3号(十五)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推行供应商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等证明告知承诺制,不再要求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凭书面承诺即可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请问:(略)<>

答:(略)<>

3、招标文件第(略)页1.6 具体评标办法中“企业业绩”1、投标人自 (略) 年 1 月 1 日以来(含 1 月 1 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完成的市政工程 PPP 项目审核业绩的得 2 分; 2、投标人自 (略) 年 1 月 1 日以来(含 1 月 1 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完成的市政工程审核业绩(合同中须明确包含市政道路或市政排水或市政路灯)的,每项业绩得 0.5 分,本项最高得 3 分。<>

根据《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略)<>

请问:(略)<>

答:(略)<>

4、若大合同为(略)年1月1日之前,项目委托书日期为(略)年1月1日之后,是否可以作为本次业绩加分?<>

答:(略)<>

5、招标文件第(略)页1.6 具体评标办法中“企业实力”1、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办公设备情况:(略)<>

购买此类商品时一般不会签定购买合同,只提供购买发票足以证明公司已有此类设备,请问是否可以只提供购买发票就可以?<>

答:(略)<>

6、招标文件第(略)页1.6 具体评标办法中“项目部人员配备”中(2)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组其他人员(项目负责人除外)的注册造价工程师或中级及以上职称(当地人社部门颁发的)证中的专业涵盖土建类、安装类、园林绿化类、市政类、电力类专业类别的得 5 分,每缺一个类别减 1 分;本小项(2)内的同一员不重复计分,本项最高得 5 分。 <>

请问:(略)<>

答:(略)<>

7、招标文件第(略)页1.6 具体评标办法中“项目部人员配备”中2、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组其他人员(项目负责人除外)第(1)项和第(2)项的人员是否可以重复计分?<>

答:(略)<>

8、招标文件第(略)页1.6 具体评标办法中“档案编制”中案卷包括但不限于审核报告、定案单、委托合同、工程结算书、工程量计算书、单项工程审计实施方案等资料,进行综合打分。<>

请问:(略)<>

答:执行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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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正日期:(略)年(略)月(略)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略)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寿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山东省潍坊市寿光市建设大厦<>

联系方式:(略)-(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山东誉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寿光市渤海路金顿大厦 7 楼 (略) 室<>

联系方式:(略)-(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朱汉秀

电   话:(略)-(略)

4、若对本次招标项目存在异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电 话:(略)-(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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