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投标人的基本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本款提出的资质、业绩等要求,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1 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三证合一”登记制度登记,执照有效。
3.1.2 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被 “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1.3 投标人未处于被中国石化给予风险停用、违约停用处理期内。
3.1.4 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5 投标人近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6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必须为生产商。母公司的销售部门或负责销售的分(子)公司可代表其母体企业进行投标,应提供母公司出具的有关证明或授权文件。 查验有关证明或授权文件。"
3.1.7 通过ISO(略)或GB/T(略)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查验有效期内的相应证书复印件。
3.1.8 通过ISO(略)或GB/T(略)环境管理体系认证。查验有效期内的相应证书复印件。
3.1.9 通过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在OHSAS(略)、SY/T(略)、ISO(略)、GB/T(略)-(略)、HSE管理体系评价认证等认证中,至少通过其中1项认证。查验有效期内的相应证书复印件。
3.1.(略) 有效期内的爆破作业单位许可证,查看投标人相关证书复印件。
3.1.(略) 到期日不早于(略)年的压力容器用爆炸复合钢板产品安全注册证书,查看投标人相关证书复印件。
3.1.(略) 采用爆炸复合加工生产工艺,查看投标人投标材料
3.1.(略) 具备钢板整体热处理能力(应至少具有油压机、热处理炉、箱式电炉、校平机、卷板机、铣边机、等离子切割机、自动焊接机、打磨抛光机、锯床、炸药配置机、快速冷却系统等设备中的7项),查看生产设备清单,缺项超过5项否决。
3.1.(略) 爆炸操作人员数量不得少于2人,查看爆炸操作人员资格证书复印件。
3.1.(略) 无损检测能力(应具备超声波探伤仪),无损检测人员不得少于5人,查看探伤设备清单,无损检测人员资格证书复印件。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申请,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售卖时间:(略)
4.2.招标文件费用:(略)
4.3.招标文件售卖方式:(略)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截止时间:(略)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略)
本次招标不接受纸质版投标文件。
开标时间:(略)
开标地点:(略)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6.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略)
6.2.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在(略)年(略)月(略)日 (略):(略)
6.3.其他重要要求:(略)
6.4.投标说明:(略)
7.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