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磋商文件第五章中“三、技术、服务要求”“(四)考务要求”增加“★6、按采购人要求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具体要求详见附件一:(略)
二、磋商文件第五章增加“附件一成都市机关工考考试实施疫情防控要求”,具体内容如下:
附件一:(略)
根据国家、省、市关于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的部署,为保证广大考生和涉考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按照疫情防控相关要求,结合我市目前疫情形势,现就加强机关工考实施过程中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如下:
一、完善防控体
(一)健全组织机构
各机关工考技术支持服务单位、各承办机构(以下简称“各承办机构”)成立由法定代表人担任组长的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明确法定代表人为防控工作第一责任人,认真落实“四个到位”(人员管控到位、防护用品到位、 防控责任到位、防控措施到位),确保各项防控工作落到实处。有多个考点的机构,每个开考点位须确立防控工作的主要负责人和具体责任人,明确职责分工,做到责任到岗、任务到人。确保考试安全有序、公平公正进行。
(二) 制定“两案五制”
“两方案”:(略)
(三)参加考试的工作人员每日进行核酸检测。
二、考前疫情防控准备
(一)科学设置各承办机构考场
1.各承办机构应根据考生人数,合理安排考场,规划场地,划定隔离区,设置多个入场和退场等通道。为避免人员聚集,应安排考生错峰、有序进场离场。
2.各承办机构入口应设立体温检测点,对所有进入考点的人员进行体温测量。同时,设置相对独立的临时观察室,用于临时安置考试当天入场时出现体温异常、咳嗽等呼吸道症状的考生。临时观察室注意采取必要的防暑降温措施。
3.各承办机构应设立相对独立的备用隔离考场,原则上每考点不少于3个备用隔离考场,每(略)间普通考场配备一间备用隔离考场,备用隔离考场应做明确标识。当天考试过程中有体温异常、咳嗽等呼吸道症状的考生,启用应急处置专用通道,实施“点对点”引领进入备用隔离考场,考试完成后按疫情防控要求当日进行核酸检测。备用隔离考场原则上应备有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或医用防护口罩、一次性无菌手套、手消毒剂等防疫物资。备用隔离考场原则上一人一间,备用隔离考场不够用时,可采取最前排、最后排或四角排位的方式多人共用一间(最多不超过4人)。
4.开考前,各承办机构应对考点、考场、通道、门把手、桌椅等进行全面环境卫生清洁与消毒,至少一次彻底的卫生大扫除和至少一次预防性消毒,消毒后要进行通风,明确张贴完成标识。
5.考场应选择通风良好的房间,考试前对空调运行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开展清洁消毒。普通考场可使用分体空调或中央空调,备用隔离考场须使用分体空调。可使用自然通风、电风扇等设备加强通风,电风扇在使用前应进行清洗。如使用冰块降温,应保证冰块及制冰使用的水卫生安全。在使用电风扇或冰块降温时,门窗不要完全闭合。
6.考场安排考生座位时要保持安全距离,考生座位横向间距不得低于(略)厘米,纵向间距根据考场实际面积尽量增大,均匀布置考桌。
(二)配备防疫人员及物资
考试期间每个考点须至少安排一名专业医生和一名护士,考场数量大于(略)间的考点,须至少安排两名专业医生和两名护士驻点值守。专业医护人员须携带必要的医疗用品、疫情防护用品以及设备器材,发现问题及时妥善处置。各地须做好一次性医用口罩(含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或医用防护口罩)、洗手液、消毒剂(含速干手消毒剂)、手套、非接触式测温仪、水银体温计等防疫物资准备,必要时也可请卫生健康部门指导采购有关防疫防护物品。
三、磋商文件第八章中“综合评分明细表”序号2“技术、服务要求”更正为:
序号 | 评分因素 及权重 | 分 值 | 评分标准 | 备注 | 说明 |
2 | 技术、服务要求(略)%(主要评分因素) | (略)分 | 完全符合磋商文件第五章“三.技术、服务要求”没有负偏离得(略)分; 1.不满足磋商文件要求★号款(负偏离)一项扣7分(★号款共2项); 2.不满足磋商文件要求非★号款(负偏离)一项扣0.5分(非★号款共(略)项)。 备注:(略) | / | 技术类评分因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