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投标人的基本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本款提出的资质、业绩等要求,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1 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三证合一”登记制度登记,执照有效。
3.1.2 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被 “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1.3 投标人未处于被中国石化给予风险停用、违约停用处理期内。
3.1.4 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5 投标人近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6 投标人的自动切水器产品须配置气动强制回油设施,所配回油泵应为气动隔膜泵,投标人须提供法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7 投标人应具有与请购文件要求相一致的原油储罐自动切水器成功经验和业绩。投标人符合本请购文件要求的自动切水产品成功应用业绩数量不少于(略)套,其中通过招标采购的业绩数量不少于(略)套(提供对应的招标文件),正常连续运行时间不少于2年(截止时间为(略)年6月(略)号前)。投标人须提供如下证明文件:(略)
3.1.8 油水检测传感器应为非接触式传感器,数量不少于3只。传感器应安装布置在介质流通通道轴线的同一垂直截面上,传感器须安装在油水检测容器外壁,不得在油水检测容器上开孔。传感器检测信号“三取二”控制切水阀的开启。传感器的安装位置应确保罐内介质在最大流速时,含油量超标介质不流出切水阀,投标人须提供设计说明及简图。
3.1.9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1.(略) 详细要求具体见招标文件。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申请,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售卖时间:(略)
4.2.招标文件费用:(略)
4.3.招标文件售卖方式:(略)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截止时间:(略)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略)
本次招标不接受纸质版投标文件。
开标时间:(略)
开标地点:(略)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6.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略)
6.2.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在(略)年(略)月(略)日 (略):(略)
6.3.其他重要要求:(略)
6.4.投标说明:(略)
7.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