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投标人的基本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本款提出的资质、业绩等要求,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1 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三证合一”登记制度登记,执照有效。
3.1.2 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被 “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1.3 投标人未处于被中国石化给予风险停用、违约停用处理期内。
3.1.4 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5 投标人近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6 投标人有效总价及分项报价均不得高于最高限价。
3.1.7 投标人须提供有效期内质量、环境、健康体系认证或之等效的认证,必须覆盖标的物或同类产品,以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网站Http:(略)
3.1.8 投标人须在技术投标文件中单独书面承诺满足全部技术规格书及交货期要求。
3.1.9 投标人需提供国家质检总局颁发的《压力管道元件制造许可证》(仅限井口装置和采油/气树)。其中,采气井口须提供元件组合装置A级资质。(提供国家质检总局颁发的《压力管道元件制造许可证》限井口装置和采油树A级资质,对于(略)年6月1日以后换发的新证,以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为准,其许可项目中应包含“压力管道(金属阀门)(B级)内容,并提供相应的井口阀门型式试验报告”)。
3.1.(略) 投标人必须具备生产HH级采气井口的能力,须出具下列认证证书(证书必须在有效期内)或报告:(略)
3.1.(略) 投标人为国内高含硫气田(H2S体积含量2%以上)提供HH级采气井口(压力等级不低于(略)MPa)至少1套且现场服役满三年(指气井投入生产以后满三年),没有出现过故障、业主投诉等不良记录,业绩证明材料包括合同、销售发票、用户使用评价(内容包括H2S体积含量、安装时间、使用后的状况等,须注明用户联系人和联系电话)。
3.1.(略) 未做易派客信用认证的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单独做出书面承诺:(略)
3.1.(略)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1.(略) 详细要求具体见招标文件。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申请,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售卖时间:(略)
4.2.招标文件费用:(略)
4.3.招标文件售卖方式:(略)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截止时间:(略)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略)
本次招标不接受纸质版投标文件。
开标时间:(略)
开标地点:(略)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6.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略)
6.2.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在(略)年(略)月(略)日 (略):(略)
6.3.其他重要要求:(略)
6.4.投标说明:(略)
7.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