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投标人的基本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本款提出的资质、业绩等要求,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1 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三证合一”登记制度登记,执照有效。
3.1.2 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被 “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1.3 投标人未处于被中国石化给予风险停用、违约停用处理期内。
3.1.4 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5 投标人近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6 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书面承诺:(略)
3.1.7 投标文件与招标文件的要求有偏差时,必须在投标文件中所附的偏差表中逐一列出,投标人对招标文件的偏差项应明确说明理由,并填写背离性质(优于、无偏差、偏差),是否接受偏差项由买方确认,不接受关键条款的负偏差;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中承诺,未列在偏差项中的内容视为完全满足技术规格书要求。投标人必须逐条响应资格审查各项条款,不响应或响应不完全视为不符合要求。
3.1.8 投标人的技术投标文件必须严格按照招标技术文件的要求完成,投标文件中应提供技术偏离表,若不提供将导致投标被否决。在技术规格书中的必须项必须逐项进行响应,并提供证明材料并签字盖章。
3.1.9 投标人所投制造商应满足:(略)
3.1.(略) 投标人必须承诺为保证系统的完整性,必须提供人行道闸、货运摆闸、访客系统、管理平台等系统运行的所有硬件,并出具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略) 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和设计一套适合本项目所需的出入口管理系统,系统必须具备人员进出管控、访客登记授权管控、考勤对接并出具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略) 投标人必须承诺本系统的软件必须为成熟的、可靠地、永久免费的,根据用户的实际需求免费开放相关接口,同时免费提供相应开发工具包及应用管理软件开发的技术支持,供用户进行二次开发,并出具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申请,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售卖时间:(略)
4.2.招标文件费用:(略)
4.3.招标文件售卖方式:(略)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截止时间:(略)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略)
本次招标不接受纸质版投标文件。
开标时间:(略)
开标地点:(略)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6.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略)
6.2.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在(略)年(略)月(略)日 (略):(略)
6.3.其他重要要求:(略)
6.4.投标说明:(略)
7.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