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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委党校建设项目(一期)监理
变更公告(略)号
原招标公告作废按以下招标公告为准,原招标文件作废以最新发布招标文件为准,请各投标人及时查收,因投标人未及时查看变更澄清文件造成废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
特此声明!
后附最新招标公告
河北省成套招标有限公司
(略)年8月(略)日
中共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委党校建设项目(一期)监理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共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委党校建设项目已由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行政审批局以围行审投【(略)】(略)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共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县委党校,本项目拟采用PPP模式运作,由政府招揽社会资本自行筹措资金投资建设运行,招标人为中共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县委党校。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河北省成套招标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现对该项目的一期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略)
建设地点:(略)
项目建设规模:(略)
项目投资:(略)
监理周期:(略)
质量标准:(略)
2.2监理范围:(略)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略)
3.1.1具有依法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
3.1.2资质要求:(略)
3.1.3项目总监要求:(略)
3.1.4信誉要求:(略)
3.1.5其他要求:(略)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采用网上下载文件。凡有意参加的投标人请于(略)年8月(略)日9:(略)
(1)市场主体信息注册登记:(略)
(2)办理数字证书:(略)
(3)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围场县)(http:(略)
备注:(略)
1)已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市场主体库通过资格确认(注册登记) 并办理数字证书(北京 CA、河北CA)的投标单位可直接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围场县)(http:(略)
2)按照河北省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关于河北省各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CA证书互认平台的通知》(冀政务办((略))(略)号)要求,承德市县一体化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已完成与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CA证书互认平台对接工作,目前CA证书互认范围:(略)
各市场主体持有河北CA、北京CA(排名不分先后)其中任意一家CA证书,均可在市本级或各县级交易中心参与公共资源交易活动;同时,尚未办理CA证书的市场主体,可选择上述任意一家CA公司办理相关业务。
办理CA咨询电话如下:(略)
北京CA:(略)
河北CA:(略)
投标人如未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新版网站注册并获取到完整资料,导致投标无效的,自行承担责任。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略)年9月(略)日(略)时(略)分,地点为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围场县)。
5.2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完成制作投标文件并提交:(略)
5.3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投标保证金
可以采用银行转账、汇票、银行电汇、支票、银行保函及保证保险形式提交。在实际执行中,由投标人根据自身情况自行选择投标保证金的提交形式,招标人不再统一要求。银行保函应由投标人基本账户的开户行出具,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相应处附企业基本存款账户信息相关单据的原件扫描件或开户许可证原件扫描件,采用投标保证保险的,投标人应当提交通过投标人基本账户购买保险的相关证明。投标人拟开具电子保函的,进入承德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点击【电子保函入口】菜单进入电子保函服务系统,自主选择承保机构,并按照提示完成相关操作,出具电子保函。投标人应当通过投标人基本账户购买电子保函。
以上相关证明的扫描件附在投标文件中,需清晰可辨,保证其真实性,否则造成的后果自负。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略)
投标人必须在(略)年9月(略)日(略):(略)
账户名称:(略)
开户银行:(略)
账号:(略)
投标保证金有效期:(略)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略)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围场县)(http:(略)上发布。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体提供的信息而造成损失的,招标人、招标代理概不负责。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
招标代理:(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
招标文件技术标部分:(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