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春市本级]宜春市中心城区环城绿道建设工程[变更公告:(略)
宜春市中心城区环城绿道建设工程设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宜春市中心城区环城绿道建设工程设计已由宜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宜市发改投资〔(略)〕(略)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宜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代建单位为宜春市市政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国有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略)%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设计招标范围:<>
2.1项目基本情况:<>
工程地点:(略)<>
2.2本项目设计费控制价:(略)<>
2.3设计范围为(包括但不限于)包括锦绣大道、清宜路、宜安公路与环城南路环线共(略)km沿线范围内整体规划设计、建筑规划设计、方案设计及设计方案优化、初步设计(含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含景观园林设计等一切建筑及各专业配套设计)。施工图审查全过程配合、施工阶段的配合服务及协助招标人通过建筑规划设计,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的审批。<>
2.4设计工期:(略)<>
3、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资格条件:<>
3.1参加投标的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满足招标人的设计资质等级要求。<>
3.2为具有被授予合同的资格,投标人应提供令招标单位满意的资格文件,以证明其符合投标条件和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为此,所提交的资格文件中应包括下列资料:<>
(一)设计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原件,投标企业需具有风景园林工程专项设计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
评审依据:(略)<>
(二)拟派设计负责人:(略)<>
评审依据:(略)<>
[if !supportLists](三)[endif]外埠来赣单位(设计单位)根据江西省住建厅《关于省外进赣勘察设计企业实行信息告知承诺的通知》(赣建科设[(略)](略) 号)的规定,凡在我省行政区域开展业务的设计企业,不再执行《关于省外进赣建设工程企业实行信息登记管理的通知》(赣建办〔(略)〕(略))有关规定,实施信息告知承诺制。设计单位只需在江西住建云平台网上登记。设计单位在开标时必须提供在江西住建云平台登记的承诺函。<>
评审依据:(略)<>
[if !supportLists](四)[endif]投标保证金收款收据原件及转账凭证。<>
评审依据:(略)<>
[if !supportLists](五)[endif]财务要求:(略)<>
评审依据:(略)<>
[if !supportLists](六)[endif]业绩要求:(略)<>
评审依据:(略)<>
[if !supportLists](七)[endif]投标人不得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招标公告发布前从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库删除的除外)。<>
评审依据:(略)<>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其他要求:<>
①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系统开标,投标企业不需要到场参加开标会,现场环节(包括但不限于现场签到、递交原件、标书密封、现场解锁、电子保函等)全部转为“不见面开标”系统“线上”操作,现场签到环节改为网上签到。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使用数字证书(CA 锁)自行登陆不见面开标大厅,在线等待开标,并按相关所示界面进行相应操作,未按时在网上签到视为自动放弃投标。开标期间必须保持通讯畅通,否则后果自负。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宜春市公共资源交易不见面开标系统建设项目-投标人操作手册(政府采购)”,如有疑问请联系新点工作人员,联系电话:(略)<>
②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经正式授权的代理人必须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并且应当熟练的操作新点系统,因业务不熟悉而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在项目开、评标期间必须保持在线状态,随时通过“不见面开标”系统接收评标委员会的询标等信息。<>
③投标文件解密时间:(略)<>
④递交原件:(略)<>
⑤保证金缴纳:(略)<>
⑥投标人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异议,可在本项目不见面开标大厅在线提出询问。<>
5、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略) 年 9 月 (略)日至 (略) 年 (略)月 (略)日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自行报名及下载招标文件等资料。<>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略) 年 (略)月 (略)日 (略)时 (略) 分,地点为宜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二开标室(宜春市宜阳大厦中座三楼)<>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略)<>
联 系 人:(略)<>
电 话:(略)<>
招标代理机构:(略)<>
联 系 人:(略)<>
电 话:(略)<>
(略)年9月(略)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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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本项目建设单位为:(略)<>
代建单位为:(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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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续所有的工作(包括签订合同、施工图纸确认、结算等)安排都与宜春市市政发展有限公司对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