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投标人的基本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本款提出的资质、业绩等要求,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1 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三证合一”登记制度登记,执照有效。
3.1.2 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被 “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1.3 投标人未处于被中国石化给予风险停用、违约停用处理期内。
3.1.4 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5 投标人近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6 本次招标允许生产商、代理商参与,不允许流通商参与。代理商需提供主要设备(摄像头、工业交换机、光伏发电装置)生产商针对本项目授权及售后服务承诺函(原件备查),生产商提供主要设备(摄像头、工业交换机、光伏发电装置)的售后服务承诺函(原件备查)。
3.1.7 投标人通过ISO(略)或GB/T(略)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状态有效(提供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网站 http:(略)
3.1.8 投标人应提供电涌保护器的国家或行业授权检验机构检验报告。
3.1.9 投标人应提供IPC产品生产厂家公开发行的摄像机型号印刷彩页(加盖供货商公章,并附参数说明的生产厂家互联网链接,以便查证)。
3.1.(略) 投标商提供书面承诺:(略)
3.1.(略) 投标人须提供(略)年1月1日-(略)年6月(略)日期间(以发票时间为准)至少一份用于管道项目的视频监控系统业绩。所有合同均需提供复印件或扫描件,及对应的发票复印件,合同复印件内容至少包括:(略)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申请,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售卖时间:(略)
4.2.招标文件费用:(略)
4.3.招标文件售卖方式:(略)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截止时间:(略)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略)
本次招标不接受纸质版投标文件。
开标时间:(略)
开标地点:(略)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6.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略)
6.2.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在(略)年(略)月(略)日 (略):(略)
6.3.其他重要要求:(略)
6.4.投标说明:(略)
7.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