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服务内容: 1.1 服务面积(略)亩,收集农作物秸秆≥(略)吨、畜禽粪便≥(略)吨,通过堆沤、充分腐熟处理,生产有机肥≥(略)吨,按亩施用量≥(略)公斤进行还田。通过现场堆沤的有机肥,除水分含量控制在≤(略)%,其余指标需达到农业部行业标准NY(略)-(略)。若水分含量在(略)%—(略)%之间,堆沤的有机肥数量折算后相应增加。 1.2 项目区主要农业废弃物为玉米秸秆、高粱秸秆、油菜秸秆、畜禽粪污,按照农业固废资源化循环利用原则,通过堆沤、充分腐熟处理成为堆腐肥料(达到验收参数标准),包含农作物秸杆收集、储存、运输,粉碎、建堆,堆沤腐熟并指导还田施撒等服务。 1.3 由中标供应商对项目区开展秸秆资源化综合利用工作,服务内容包括: 1.3.1 按要求对项目区域秸秆等农业固废运输、收集; 1.3.2 在项目区选择适宜场地进行堆肥场地准备; 1.3.3 对收集的秸秆等农业固废进行粉碎; 1.3.4 指导农户施用发酵生产的堆沤肥还田施撒。 - 服务要求:
2.1 实施方式:(略) 2.2 堆沤肥料参数要求 秸秆堆肥质量标准参照《NY/T (略)-(略)有机肥料》的相关指标标准执行。鉴于秸秆就地堆肥条件局限原因,对堆肥颜色及形状等外观不作硬性要求,但要达到无恶臭、无机械杂质。堆肥水分≤(略)%;若水分含量大于(略)%,堆沤的有机肥数量折算后相应增加。堆肥有机质、总养分、重金属、蛔虫卵死亡率及粪大肠菌群数指标,严格执行《NY/T (略)-(略)有机肥料》标准,相关参数指标以每批次堆腐肥产品出示的具有CMA认证的第三方检测机构检测报告为认可依据。 | 项 目 | 指 标 | | 有机质的质量分数(以烘干基计),% | ≥(略) | | 总养分(氮+五氧化二磷+氧化钾)的质量分数含量(以烘干基计),% | ≥4 | | 水分(鲜样)的质量分数,% | ≤(略) | | 酸碱度(pH) | 5.5-8.5 | | 总砷(As)(以烘干基计),mg/kg | ≤(略) | | 总汞(Hg)(以烘干基计),mg/kg | ≤2 | | 总铅(Pb)(以烘干基计),mg/kg | ≤(略) | | 总镉(Cd)(以烘干基计),mg/kg | ≤3 | | 总铬(Cr)(以烘干基计),mg/kg | ≤(略) | 2.3 产出成品腐熟有机肥数量要求 | 采购项目名称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 产出成品腐熟有机肥 | 吨 | ≥(略) | 1、收集农作物秸秆≥(略)吨、畜禽粪便≥(略)吨,通过堆沤、充分腐熟处理,按亩施用量≥(略)公斤进行还田。 2、若堆沤有机肥水分含量在(略)%—(略)%之间,堆沤有机肥数量折算后相应增加。 | 2.4 技术路线 2.4.1 根据泸州地区地形特点与秸秆收储运困难等问题,本项目采用小型设备,通过分散就地建立秸秆肥料化利用点,大量减少秸秆收集难度与运输距离,降低秸秆利用收集成本。对项目区秸秆等有机废弃物采用快速堆肥方式进行肥料化利用,并将产出的肥料就近还田撒施,改善土壤活性,变废为宝,循环利用,有效提高农作物品质,减少工业化肥用量。 2.4.2 以提高秸秆综合利用率,杜绝露天焚烧,减少环境污染为基本目标,按照农业固废资源化循环利用原则,对项目区玉米秸秆、高粱秸秆、油菜秸秆、畜禽粪污等农业废弃物通过堆沤、充分腐熟处理成为堆腐肥料。 2.4.3 采购具备堆肥技术能力与设备生产能力的投标人对项目区域内秸秆、枝条、杂草、畜禽粪污等进行收集,使用微生物菌剂进行发酵堆肥,并将腐熟后的有机肥料就地就近还田施用,最终实现就地消纳农业有机废弃物、变废为宝,同时逐步提高土壤有机质、恢复土壤活性。 2.5 工作要求及指标 2.5.1 若中标供应商因项目区秸秆不足不能按时在项目实施区完成秸秆堆肥交付任务时,可以在项目实施区、县的其它镇村实施秸秆堆肥,秸秆收集要有具体台账。 2.5.2 中标供应商在处理过程中必须充分对当地环境进行保护,不能因处理过程以及还田对当地土壤产生污染,农业固废物需严格无害化处理后还田,避免二次污染土壤,同时处理后产品还田应具备改良土壤功能。 2.5.3 中标供应商必须在工作结束后交付成熟的农业固废肥料化循环利用工作过程指导手册、项目实施过程相关文档,并符合档案管理要求。 2.5.4 中标供应商需提供符合当地生产现状的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的方案,所采用的设备特点与数量需满足项目实施地地理环境,灵活部署应用,并能快速有效的将项目所在地产生的秸秆、畜禽粪污等农业有机废弃物通过堆肥腐熟生产出符合采购技术要求的堆腐肥料,用于就地还田,改良土壤。 2.5.5 肥料发放前,中标供应商应组织技术人员在肥料发放地对农户至少进行一次集中培训,并向农户发放一份培训资料,并向采购人提供一份培训签到册、照片,肥料发放时需农户签字、按手印。【须在投标文件中单独提供承诺函】 注:(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