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和县花山溪流域重点区域污染防控与综合施策修复工程一期
工程总承包(EPC)更正公告
招标编号:(略)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平和县花山溪流域重点区域污染防控与综合施策修复工程一期工程总承包(EPC)已由平和县行政审批局以平发改审﹝(略)﹞16、平发改审﹝(略)2﹞(略)号、平发改审﹝(略)2﹞1(略)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福建兴和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补助及业主多渠道筹集解决,招标人为福建兴和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省闽招咨询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采购及施工总承包(EPC)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略)
2.2建设地点:(略)
2.3工程建设规模:(略)
2.4招标范围及主要建设内容:
2.4.1招标范围:(略)
⑴测绘范围:(略)
⑴勘察范围:(略)
⑵设计范围:(略)
⑶施工范围:(略)
⑷采购范围:(略)
2.5项目期限:(略)
总工期(含勘察、设计及施工):(略)
2.6其他:(略)
工程总承包单位必须负责与材料、工程设备供应商的联系、配合、服务、协调和管理,并提供施工条件、相关设施、安全管理及统筹进度、质量、安全、文明施工、资料管理等直至完成相关部门竣工验收及资料档案备案归档。
2.7质量要求:(略)
(1)测绘质量标准:(略)
(2)勘察质量标准:(略)
(3)设计质量标准:(略)
(4)施工质量标准:(略)
(5)工程材料及设备质量标准:(略)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合格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方)。
3.2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以下资质:
(1)测绘资质要求:(略)
(2)设计资质要求:(略)
(3)勘察资质要求:(略)
(4)施工资质要求:(略)
3.3管理人员资格要求:
3.3.1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总负责人(联合体则由牵头人委派)要求为:(略)
3.3.2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设计负责人(联合体则由设计方委派)资格要求:(略)
3.3.3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施工负责人(联合体则由施工方委派)资格要求:(略)
3.3.4投标人其它人员要求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投标评审中不做资格审查,但需提供到位承诺书)
注:(略)
3.4财务状况要求:(略)
3.5.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数量要求:(略)
3.6.其他资格要求:
(1)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单位总数不超过4家。若为联合体投标的,须以具有设计资质资质并承担设计任务的单位担任牵头人,参与水利信用评价评分。
(2)投标人(联合体各方)未被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网址:(略)
3.7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其他资格审查条件详见招标文件。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略) 年 1 月 (略) 日至 (略) 年 2 月 2 日通过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网址:(略)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略)
5.2逾期递交的或未递交到指定网址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略)
7.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7.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略)
7.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略)
7.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略)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https:(略)
9.联系方式
招标人:(略)
地址:(略)
电子邮箱:(略)
电话:(略)
联系人:(略)
招标代理机构:(略)
地址:(略)
电子邮箱:(略)
电话:(略)
联系人:(略)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电话:(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电话:(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