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潍坊市寿光市交通运输局津潍高铁寿光段“三电”及管线迁改项目-给排水及暖通线路迁改设计施工总承包(EPC)补充文件<>
一、采购项目名称:(略)<>
二、项目编号:(略)<>
三、首次公告日期:(略)<>
四、补充内容<>
因系统内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未体现相关格式,参考格式如下:<>
一、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一)投标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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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名称):<>
1.我方已仔细研究了山东省潍坊市寿光市交通运输局津潍高铁寿光段“三电”及管线迁改项目-给排水及暖通线路迁改设计施工总承包(EPC)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在此递交完全符合招标文件(包括各自的附件和附录)规定的投标文件。<>
2.我方报价详见《投标报价函》。<>
3.一旦我方中标,我方保证工期为:合同签订后(略)日内提供经招标人认可的全部施工图纸,迁改工程施工必须满足招标人及铁路主体工程节点工期要求。<>
4.我方保证质量:(1)必须执行现行的国家法律、条例、细则,按照国家和山东省现行的技术标准、设计及验收规范和文件要求完成项目迁改工程,杜绝工程质量事故。(2)中标人负责实施的迁改工程必须全部达到国家、原铁道部(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和山东省、相关行业现行的工程质量验收标准。迁改工程不仅应满足铁路建设工程施工需要,同时应满足津潍高铁建成通车后运营安全要求。工程一次验收合格率达到(略)%。<>
5.我方承诺按合同约定进行设计、实施和竣工承包工程,修补工程中的任何缺陷,实现工程目的。<>
6.我方承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不修改、撤销投标文件。<>
7.我们确认,我们已仔细阅读并研究了招标文件包括澄清、答疑、补充等文件及有关附件,对这些文件的内容完全响应且无任何异议,放弃以对上述文件和资料的所有条款存有含糊不清或不理解之处为由而要求免于承担责任的权利。如我方中标:<>
(1)我方承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
(2)随同本投标函递交的投标函附录属于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3)我方承诺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并移交全部合同工程。 <>
8.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 <>
9.(其他补充说明)。 <>
投 标 人:(盖单位章) <>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
地址:<>
电话:<>
邮箱:<>
邮政编码:<>
年月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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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略)
(二)投标函附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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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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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款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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约定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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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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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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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PC 项目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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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证书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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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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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项目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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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证书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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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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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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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证书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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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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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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缺陷责任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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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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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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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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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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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 期: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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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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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若对本次招标项目存在异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略)<>
地 址:(略)<>
联系方式:(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略)<>
地 址:(略)<>
联系方式:(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略)<>
电 话:(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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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人:(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