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略)<>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略)<>
首次公告日期:(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略)<>
原采购文件:(略)<>
本项目按照以下第1种方式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要求:<>
1、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必须为中小微企业,不接受非中小型企业参与本项目竞争性磋商。<>
2、本项目通过以下第( )种方式预留部分采购份额采购中小企业服务:<>
(1)本项目要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其中小微企业所占比例应为%(两项比例均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
(2)本项目要求供应商进行合同分包,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 %,其中小微企业所占比例应为 %(两项比例均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
3、本项目为非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具体详见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略).1项。<>
注:(略)<>
现更正为:(略)<>
本项目按照以下第3种方式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要求:<>
1、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必须为中小微企业,不接受非中小型企业参与本项目竞争性磋商。<>
2、本项目通过以下第( )种方式预留部分采购份额采购中小企业服务:<>
(1)本项目要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其中小微企业所占比例应为%(两项比例均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
(2)本项目要求供应商进行合同分包,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 %,其中小微企业所占比例应为 %(两项比例均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
3、本项目为非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具体详见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略).1项。<>
注:(略)<>
更正日期:(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其他内容不变。<>
四、凡对本次更正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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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人:(略)
日期:(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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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
HAZC-(略)-(略)-H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