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投标人的基本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本款提出的资质、业绩等要求,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1 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三证合一”登记制度登记,执照有效。
3.1.2 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被 “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1.3 投标人未处于被中国石化给予风险停用、违约停用处理期内。
3.1.4 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5 投标人近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6 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书面承诺货物交付并经检验或验收合格后,乙方应于 (略) 日内开具发票,到甲方办理结算挂账手续。因乙方未及时开具发票或其它乙方原因导致款项延迟支付的,由乙方承担相关责任。质保金规定参照合同条款。若有变化,按胜利油田分公司统一付款政策执行。
3.1.7 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书面承诺《胜利油田物资质量监督管理规定》(胜油局发[(略)](略)号)相关内容约束,并在发生质量问题时按照该办法履行相关权力和义务(见附件)。
3.1.8 投标人须书面承诺自收到中标通知书之日起,1个月内申请法人信用认证和产品质量评价,3个月内完成相关认证评价。 投标人如已完成法人信用认证和产品质量评价,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应的易派客平台查询截图。
3.1.9 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投标,不接受代理商、流通商和联合体投标。
3.1.(略) 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由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认可的检测机构出具的指定品牌的保护装置或测控装置的型式试验报告,报告状态须为有效,且须带有CMA或CNAS或ILAC-MARS或与之等效的标志。
3.1.(略) 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开标日前(略)天((略)个月)至开标日前(略)天(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至少一份保护装置或测控装置或同类产品的供货业绩,提供合同、清单以上2项的扫描件及对应的发票信息,且发票须为通过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中“供应商发票”环节选择的发票信息。合同与发票须对应,以上资料必须清晰可见,否则不予认可)。
3.1.(略) 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书面承诺完全满足技术规格书要求。
3.1.(略) 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书面承诺:(略)
3.1.(略)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1.(略) 详细要求具体见招标文件。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申请,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售卖时间:(略)
4.2.招标文件费用:(略)
4.3.招标文件售卖方式:(略)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截止时间:(略)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略)
本次招标不接受纸质版投标文件。
开标时间:(略)
开标地点:(略)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6.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略)
6.2.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在(略)年(略)月(略)日 (略):(略)
6.3.其他重要要求:(略)
6.4.投标说明:(略)
7.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