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安县汊河镇中心学校新校区设备采购项目(学生课桌椅及教职工办公家具采购及安装)(重新招标)更正公告<><>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czcg(略)-(略)<>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来安县汊河镇中心学校新校区设备采购项目(学生课桌椅及教职工办公家具采购及安装)(重新招标)<>
首次公告日期:(略)年(略)月(略)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略)<>
更正内容:<>
质疑事项一:(略)<>
投标人(或生产厂家)具有经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认证机构颁发的有效的下列认证:(略)<>
1.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且认证范围包括:(略)<>
2.测量管理体系认证(AAA)证书且认证范围包括:(略)<>
3.中国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且认证范围包括:(略)<>
4.五星级及以上绿色供应链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且认证范围包括:(略)<>
投诉事项:(略)<>
建议:(略)<>
回复:(略)<>
质疑事项二:(略)<>
一、投标人或供应商具有经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认证机构颁发的有效的下列认证:(略)<>
1、产品安全认证证书且认证范围包括:(略)<>
2、家具中有害物质限量认证证书且认证范围包括:(略)<>
3、低 VOCs 认证证书且认证范围包括:(略)<>
注:(略)<>
质疑事项:(略)<>
建议:(略)<>
回复:(略)<>
质疑事项三:(略)<>
回复:(略)<>
质疑事项四:(略)<>
投标文件须具有详细的技术参数配置描述(需按要求提供相关佐证材料),且技术指标必须完全满足或优于招标文件要求的得满分; <>
1、技术参数中标★项为核心技术参数,不满足的作零分处理; <>
2、标▲项参数每有一项不满足扣2分,在(略)分的基础上扣完为止。<>
3、无标识项不作为评审项,投标文件中无需列明,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响应承诺函(否则投标无效),承诺函格式自拟;承诺响应项须在合同签订后3日内提供相关证明资料供采购人核验,如核验时发现弄虚作假,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由此产生的责任与后果均由中标人自行承担。 <>
质疑事项:(略)<>
质疑事项:(略)<>
2、以上检测报告要求严重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 (略) 号)第三十四条 采用综合评分法的,评审标准中的分值设置应当与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相对应,更符合投标人之间公平竞争。 <>
3、招标文件所有要求提供的检测报告对检测项目、检测数据指标都做出明确限制,占据评分高分值,涉嫌严重控标!此次要求提供的所有检测报告设定检测项,指定检测参数,完全为某供应商量身定制,为实行控标。 <>
建议:(略)<>
回复:(略)<>
更正日期:(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本次更正公告视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各投标人自行查看下载,并根据最新的澄清答疑文件制作投标文件,如因投标人不及时查看下载,造成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本次更正公告不影响投标文件的编制,故开标时间不变,给各潜在投标人带来不便,敬请谅解!<>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来安县汊河镇中心学校<>
地 址:来安县汊河镇繁盛路<>
联系方式:(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江苏川页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滁州市世贸大厦A座(略)楼(略)<>
联系方式:(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谢金军、赵建飞<>
电 话:(略)、(略)<>
五、附件(
适用于更正中标、成交供应商)<>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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