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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略)
(进场交易编号:(略)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略)
首次公告日期:(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略)
更正内容:
原采购文件
(一)投标须知前附表第九项付款方式、第三章采购内容第六项付款方式及第五章第四项付款支付:(略)
每块地块勘探结束后,经验收合格,按实际工作量全额拨付资金。
(二)第五章合同格式
九、甲方权责
1、对乙方服务工作提出更具体详细的要求。
2、对乙方服务方案的实施进行监督管理,并有权督促乙方严格执行采购要求,完成本项目服务内容。
3、为乙方服务工作中提供必要的协调和帮助。
4、对乙方提报的成果内容进行审核确认,对不符合要求的有权要求乙方返工,由乙方承担全部费用。
5、按合同约定支付乙方合同价款。
6、合同期间,乙方不能按照采购要求完成本合同或服务质量达不到要求的,经两次整改仍然不能达到要求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略)%作为违约金。
十、乙方权责
1、接受甲方委托,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中的服务质量标准,高质量、高效率地完成本项目服务工作。
2、接受甲方的监督、指导,对甲方提出的整改意见积极响应。
3、建立健全本项目的服务管理档案,并负责及时记载有关变动情况。
4、不得将本项目服务内容对外转让或分包。违反上述约定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略)%作为违约金。
5、乙方人员在服务期间发生的人身伤害及安全事故等,无论因何种原因发生,其全部责任和费用均由乙方承担,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6、按合同约定收取合同价款。
十一、违约
1、甲方未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应予以赔偿;因甲方责任造成合同工期延长的,合同工期顺延。
2、乙方不能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完成采购人要求的工作的,每逾期一天按合同总价款的3%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略)天以上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认可延期的情形除外。
3、乙方不履行合同条款或只履行部分合同条款,或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甲方有权中止或解除合同,乙方应承担因此造成的损失及相关法律责任。
4、其他未尽事宜,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为准,无相关规定的,双方协商解决
十二、争议解决
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双方应本着公平、合理的原则,及时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依法向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
更正如下:
(一)投标须知前附表第九项付款方式、第三章采购内容第六项付款方式及第五章第四项付款支付:
根据际考古调查勘探地块据实结算。单个地块考古勘探、发掘金额在(略)万元以下的项目,考古工作入场前5日内甲方一次性付清全款;单个地块考古勘探、发掘金额在(略)万元以上的,考古工作入场前5日内甲方支付考古地块总金额的(略)%,考古工作完成后,甲方一次性无息支付全部剩余尾款,乙方提供满足审批要求的《考古勘探工作报告》。注:(略)
(二)第五章合同格式:
九、甲方权责
1、提供地块现状地形CAD图纸1份、勘探定界图1份;
2、提供地块(略)米范围内文物保护单位分布情况;
3、按合同约定支付乙方合同价款。
4、 甲方变更委托项目规模、条件或因提交的资料错误,造成乙方返工时,双方需另外协商签订补充合同,重新明确有关条款,由此增加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5、 甲方应配合乙方现场工作,为乙方服务工作中提供必要的协调和帮助,保证现场满足勘探工作要求,负责场地赔青、清理等工作及相关费用。甲方不予配合赔青、清表等工作,造成工期延长的,乙方不承担责任。乙方只针对可探区域进行勘探并出具考古勘探报告,即视为本合同乙方履约完成。
6、 未取得省级文物主管部门批复考古调查勘探许可前,甲方不得进行垫土、挖土、硬化等施工作业。
7、对乙方提报的成果内容进行审核确认,对不符合要求的有权要求乙方返工,由乙方承担全部费用。
8、合同期间,乙方不能按照采购要求完成本合同或服务质量达不到要求的,经两次整改仍然不能达到要求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略)%作为违约金。
9、对乙方服务工作提出更具体详细的要求。
(略)、对乙方服务方案的实施进行监督管理,并有权督促乙方严格执行采购要求,完成本项目服务内容。
十、乙方权责
1、接受甲方委托,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中的服务质量标准,高质量、高效率地完成本项目服务工作。
2、接受甲方的监督、指导,对甲方提出的整改意见积极响应。
3、建立健全本项目的服务管理档案,并负责及时记载有关变动情况。
4、不得将本项目服务内容对外转让或分包。违反上述约定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略)%作为违约金。
5、乙方人员在服务期间发生的人身伤害及安全事故等,无论因何种原因发生,其全部责任和费用均由乙方承担,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6、按合同约定收取合同价款。
十一、违约
1、甲方未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应予以赔偿;因甲方责任造成合同工期延长的,合同工期顺延。
2、乙方不能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完成采购人要求的工作的,每逾期一天按合同总价款的千分之一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略)天以上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认可延期的情形除外。
3、乙方不履行合同条款或只履行部分合同条款,或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甲方有权中止或解除合同,乙方应承担因此造成的损失及相关法律责任。
4、在合同履行期间,甲方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甲方应承担违约责任,具体约定如下:
一、合同总金额低于(略)万元的,不予退还甲方已支付款项;
二、合同总金额高于(略)万元的,乙方已进行的实际工作量不足一半时,不退还甲方已支付的首付款;超过一半时,甲方应按合同约定金额全部支付。
5、甲方应按合同规定的金额和时间向乙方支付费用,乙方有权暂停履行下阶段工作,提交勘探成果的最终时间向后顺延。
6、成果资料及文件出现的遗漏或错误乙方应及时修改或补充。
7、其他未尽事宜,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为准,无相关规定的,双方协商解决
十二、争议解决
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双方应本着公平、合理的原则,及时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依法向项目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更正日期:(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关于本项目的疑问答复、修改、澄清、补充内容及对采购项目的暂停、延长通知等情况,均在山东政府采购网、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及相关网站发布,供应商有义务自行查阅网站信息或登录交易系统查询。一经发布,即认为所有潜在供应商均已收到,未按要求查阅者自行承担相应后果,恕不予单独告知。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略)
地 址:(略)
联系方式:(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略)
地 址:(略)
联系方式:(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略)
电 话:(略)
发布人:(略)
日期:(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