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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公资建2023146号】叶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叶县九龙路提升改造工程、叶县广场东街提升改造工程、叶县广场西街提升改造工程、叶县德化街提升改造工程、叶县玄武大道东段提升改造工程项目-更正公告

2023-06-19 河南-郑州-郑东新区
所在地区: 河南-郑州-郑东新区 发布日期: 2023年6月19日
变更公告正文

中小微企业融资申请

【平公资建(略)号】叶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叶县九龙路提升改造工程、叶县广场东街提升改造工程、叶县广场西街提升改造工程、叶县德化街提升改造工程、叶县玄武大道东段提升改造工程施工及监理项目变更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原公告的项目编号:(略)

2、原公告的项目名称:(略)

3、首次公告日期及发布媒介:(略)

4、原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略)

二、更正信息

1、更正事项:(略)

2、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变更内容:

2.1项目编号:(略)

现变更为:(略)

2.2原招标公告内容

4、预算金额:(略)

最高限价:(略)

序号

包号

包名称

包预算(元)

包最高限价(元)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1

第一标段

叶县九龙路提升改造工程施工

(略).6

(略).6

2

第二标段

叶县广场东街提升改造工程施工

(略).(略)

(略).(略)

3

第三标段

叶县广场西街提升改造工程施工

(略).(略)

(略).(略)

4

第四标段

叶县德化街提升改造工程施工

(略).(略)

(略).(略)

5

第五标段

叶县玄武大道东段提升改造工程施工

(略).(略)

(略).(略)

6

第六标段

叶县九龙路提升改造工程、叶县广场东街提升改造工程、叶县广场西街提升改造工程、叶县德化街提升改造工程、叶县玄武大道东段提升改造工程照明

(略).(略)

(略).(略)

7

第七标段

叶县九龙路提升改造工程、叶县广场东街提升改造工程、叶县广场西街提升改造工程、叶县德化街提升改造工程、叶县玄武大道东段提升改造工程监理

财政投资评审金额的1.8%

财政投资评审金额的1.8%

现变更为:

4、预算金额:(略)

最高限价:(略)

序号

包号

包名称

包预算(元)

包最高限价(元)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1

第一标段

叶县九龙路提升改造工程施工

(略).6

(略).6

2

第二标段

叶县广场东街提升改造工程施工

(略).(略)

(略).(略)

3

第三标段

叶县广场西街提升改造工程施工

(略).(略)

(略).(略)

4

第四标段

叶县德化街提升改造工程施工

(略).(略)

(略).(略)

5

第五标段

叶县玄武大道东段提升改造工程施工

(略).(略)

(略).(略)

6

第六标段

叶县九龙路提升改造工程、叶县广场东街提升改造工程、叶县广场西街提升改造工程、叶县德化街提升改造工程、叶县玄武大道东段提升改造工程照明

(略).(略)

(略).(略)

7

第七标段

叶县九龙路提升改造工程、叶县广场东街提升改造工程、叶县广场西街提升改造工程、叶县德化街提升改造工程、叶县玄武大道东段提升改造工程监理

财政投资评审金额的1.8%

财政投资评审金额的1.8%

2.3原投标人资格要求:(略)

现变更为:(略)

2.4原招标文件(第一标段、第二标段、第三标段、第四标段、第六标段),2.2.4(3)商务评分标准:

1、根据财库〔(略)〕(略)号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投标人为小微企业的,在采用原报价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5%作为其价格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

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在采用原报价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5%作为其价格分;

3、**企业视同小微企业;在采用原报价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5%作为其价格分;

注:(略)

(2)投标人若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须按规定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投标文件格式部分),并对其真实性负责;

(3)投标人若为**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企业的证明文件。

(4)投标人为小型、微型企业的,同时又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或**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现变更为:

本标段(第一标段、第二标段、第三标段、第四标段、第六标段)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

注:(略)

(2)投标人若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须按规定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投标文件格式部分),并对其真实性负责;

(3)投标人若为**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企业的证明文件。

其他内容不变,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相关内容以本次变更公告内容为准。

3、更正日期:(略)

三、其他补充事项

1、招标文件与本变更公告不一致时,以本变更公告为准,其它内容不变;给各潜在投标人造成不便,敬请谅解。

2、各投标人如有异议可通过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向招标人(代理机构)、行政监督部门在线提出质疑(异议)、投诉。

3、“该公告已同步至“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微信公众号”,可通过公众号中的服务栏目进行查阅”。

4、监督单位:(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略)

联系人:(略)

联系方式:(略)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方式:(略)

2.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代理机构:(略)

地 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略)年6月(略)日

依法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的公告信息以其法定媒体发布的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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