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投标人的基本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本款提出的资质、业绩等要求,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1 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三证合一”登记制度登记,执照有效。
3.1.2 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被 “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1.3 投标人未处于被中国石化给予风险停用、违约停用处理期内。
3.1.4 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5 投标人近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6 投标技术文件须满足《中国石化上海高桥石油化工有限公司苯酚丙酮装置低压蒸汽凝液余热回收项目螺杆热泵压机组请购书》、《中国石化上海高桥石油化工有限公司苯酚丙酮装置低压蒸汽凝液余热回收螺杆热泵机组项目高压三相异步电动机技术要求》文件中的要求,不接受技术偏离。
3.1.7 本次请购的螺杆热泵压缩机组,投标方所投标的螺杆热泵压缩机组型式和规格应在制造厂的设计和制造范围内,且近五年至少有两台螺杆压缩机转子直径大于(略)mm、出口蒸汽压力大于0.(略)MPa型号以上的螺杆热泵压缩机组,在相同或相似工艺操作条件下连续运行一年或以上的成功经验。并需提供合同扫描件、签字版技术协议证明文件。上述证明文件如不提供,或关键信息不完整、不清晰,有虚假信息或招标方无法核实的,将被否决。
3.1.8 正常工况下,热泵压缩机组产出0.(略)MPa蒸汽需达到7t/h,压缩机组耗电量不大于(略)KW。
3.1.9 本项目采用整体撬装设备,尺寸不大于(略)m×3.5m×3m,采用的是直接压缩的方式。
3.1.(略) 本次招标只接受生产商/制造商(招标物资由投标人自行生产)投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申请,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售卖时间:(略)
4.2.招标文件费用:(略)
4.3.招标文件售卖方式:(略)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截止时间:(略)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略)
本次招标不接受纸质版投标文件。
开标时间:(略)
开标地点:(略)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6.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略)
6.2.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在(略)年(略)月(略)日 (略):(略)
6.3.其他重要要求:(略)
6.4.投标说明:(略)
7.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