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文件第六章“二、★商务要求”中的参数“(略).合同签订时间:(略)
(二)招标文件第六章“二、★商务要求”中的参数“9.售后服务要求(3)质保期过后,投标人应提供系统软件终身维护服务,维保费用不超过信息系统升级改造项目中标软件分项报价总和的5%/年,为采购人继续提供技术支持。负责软件维护的项目经理须与项目实施团队中项目经理一致,如有更换,应取得采购人同意后,更换满足项目实施团队中项目经理要求的人员,维护期内中标方驻采购人现场人员不得低于2人。”删除。
(三)招标文件第六章“三、技术服务要求”中的“3.2慢性病随访管理系统”中原:
患者健康档案:(略)
疾病风险评估:(略)
系统管理:(略)
健康话题:(略)
现更正为:
患者健康档案:(略)
疾病风险评估:(略)
系统管理:(略)
健康话题:(略)
(四)招标文件第七章“4.3.3综合评分明细表”中序号2原为“技术服务要求(略)%(略)分:(略)
一般技术参数条款响应得分=(供应商满足一般技术参数条款的数量÷一般技术参数条款的总数量)×(略)分。
2、投标人针对“▲”技术参数条款的响应得分规则如下:(略)
“▲”技术参数条款响应得分=(供应商满足“▲”技术参数条款的数量÷“▲”技术参数条款的总数量)×(略)分。”
现更正为:
技术服务要求(略)%(略)分
1、投标人针对一般技术参数条款的响应得分规则如下:(略)
一般技术参数条款响应得分=(供应商满足一般技术参数条款的数量÷一般技术参数条款的总数量)×(略)分。
2、投标人针对“▲”技术参数条款的响应得分规则如下:(略)
“▲”技术参数条款响应得分=(供应商满足“▲”技术参数条款的数量÷“▲”技术参数条款的总数量)×(略)分。
(五)招标文件第七章“4.3.3综合评分明细表”中序号2原为“功能演示(略)%(略)分 1、投标人针对“●”(演示)技术参数条款进行评审,“●”(演示)技术参数条款的响应得分规则如下:
“●”号技术参数条款响应得分=(供应商满足“●”号技术参数条款的数量÷“●”号技术参数条款的总数量)×(略)分。
注:(略)
②针对“●”(演示)条款的技术响应,应按技术参数内容及演示要求提供演示,否则对应技术参数条款将视为不满足。”
现更正为:
功能演示2%2分
1、投标人针对“●”(演示)技术参数条款进行评审,“●”(演示)技术参数条款的响应得分规则如下:
“●”号技术参数条款响应得分=(供应商满足“●”号技术参数条款的数量÷“●”号技术参数条款的总数量)×2分。
注:(略)
②针对“●”(演示)条款的技术响应,应按技术参数内容及演示要求提供演示,否则对应技术参数条款将视为不满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