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文件第六章 技术服务要求 第(略)条
原“(略).系统支持与HIS系统实现患者信息数据的集成。”
更正为:
“★(略).系统支持与HIS系统实现患者信息数据的集成。”
二、招标文件第六章 技术服务要求 第(略)条
原“(略).系统支持与LIS系统实现检验数据的集成。”
更正为:
“★(略).系统支持与LIS系统实现检验数据的集成。”
三、招标文件第六章 技术服务要求
新增技术参数:
| 院内系统集成 | 院内系统集成 | ★(略).系统需与医院现有的数字化产科管理系统、省/市妇幼平台及其开展该业务需要对接的系统实现无缝对接。 |
| / | / | (略).需求中涉及系统对接的,中标后由采购人负责协调或提供相关对接信息。 |
四、招标文件第七章
综合评分明细表(略)包第2项技术服务要求的评分标准:
原“1、投标人针对招标文件第六章的一般技术服务条款的响应得分规则如下:(略)
一般技术服务条款响应得分=(投标人满足一般技术服务条款的数量÷一般技术服务条款的总数量)×(略)分。
2、投标人针对招标文件第六章“▲”技术服务条款的响应得分规则如下:
“▲”技术服务条款响应得分=(投标人满足“▲”技术服务条款的数量÷“▲”技术服务条款的总数量)×(略)分。
注:(略)
②“★”不参与本项评分。以具有阿拉伯数字序号如“1.” “2.” “3.”……为1项,如存在多级序号,以最小级别的序号为1项。”
更正为:
“1、投标人针对招标文件第六章的一般技术服务条款的响应得分规则如下:(略)
一般技术服务条款响应得分=(投标人满足一般技术服务条款的数量÷一般技术服务条款的总数量)×(略)分。
2、投标人针对招标文件第六章“▲”技术服务条款的响应得分规则如下:
“▲”技术服务条款响应得分=(投标人满足“▲”技术服务条款的数量÷“▲”技术服务条款的总数量)×(略)分。
注:(略)
②“★”不参与本项评分。以具有阿拉伯数字序号如“1.” “2.” “3.”……为1项,如存在多级序号,以最小级别的序号为1项。”
五、其他不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