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投标人的基本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本款提出的资质、业绩等要求,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1 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三证合一”登记制度登记,执照有效。
3.1.2 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被 “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1.3 投标人未处于被中国石化给予风险停用、违约停用处理期内。
3.1.4 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5 投标人近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6 若有需要投标方必须在开标后1周内进行现场踏勘、工艺流程交流,根据买方提供的现有工艺技术操作逻辑控制关系和现场PLC实际运行程序,承诺响应卖方提供的逻辑控制程序与现有工艺操作流程保持一致。
3.1.7 投标方必须在出厂前搭起完整的模拟现场工况的实验平台,对设备进行出厂试验,检测设备的各项性能并进行逻辑连锁调试,产品出厂前需邀请业主进行出厂验收,提供承诺书。
3.1.8 卖方提供的最终用户程序不许加密,必须完全开放的移交给使用单位,提供承诺书。
3.1.9 整流器、制动单元和制动电阻、电容滤波器、输入电抗器、输出电抗器、正弦波滤波器选用与变频器同品牌产品。PLC 与变频器之间必须采用变频器配套适配器内置的标准协议进行通讯,不得进行2 次规约转换,提供承若书。
3.1.(略) 投标人提供的纺丝线改造在国内至少有2年及以上的运行业绩,且有稳定运行经验,提供截至本次开标日期满2年的合同复印件一份及对应发票复印件(如开标日期(略)年7月1日,则需提供(略)年7月1日之前的合同)。
3.1.(略)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1.(略) 详细要求具体见招标文件。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申请,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售卖时间:(略)
4.2.招标文件费用:(略)
4.3.招标文件售卖方式:(略)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截止时间:(略)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略)
本次招标不接受纸质版投标文件。
开标时间:(略)
开标地点:(略)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6.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略)
6.2.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在(略)年(略)月(略)日 (略):(略)
6.3.其他重要要求:(略)
6.4.投标说明:(略)
7.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