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略)<>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略)<>
首次公告日期:(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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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更正信息<>
1、更正事项:(略);采购公告 (略);采购文件<>
2、更正内容:<>
5.针对中小型企业、残疾人福利企业和**企业的评审:<>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略)〕(略)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略)〕(略)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略)〕(略)号)、《关于做好政府采购支持企业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苏财购〔(略)〕(略)号)及《关于印发<苏州市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实施意见>的通知》(苏财购〔(略)〕(略)号)的有关规定,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
投标人必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由省级以上**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企业的证明文件。投标人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注:<>
①填报“中小企业声明函”需严格按“工信部联企业〔(略)〕(略)号通知中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进行。<>
②若供应商提供的声明函或认定证明为虚假材料,按“政府采购法”相关规定处理并报请政府监管部门给予行政处罚。<>
更正为:<>
5.针对中小型企业、残疾人福利企业和**企业的评审:<>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略)〕(略)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略)〕(略)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略)〕(略)号)、《关于做好政府采购支持企业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苏财购〔(略)〕(略)号)及《关于印发<苏州市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实施意见>的通知》(苏财购〔(略)〕(略)号)的有关规定,对于符合上述文件规定情形的小微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及**企业报价给予(略)%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如扣除后的价格为最低价的,则作为评标基准价,中标金额则以实际投标报价为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小微企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企业提供由省级以上**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企业的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注:<>
①填报“中小企业声明函”需严格按“工信部联企业〔(略)〕(略)号通知中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进行。<>
②若供应商提供的声明函或认定证明为虚假材料,按“政府采购法”相关规定处理并报请政府监管部门给予行政处罚。<>
③若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或者采购包,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
更正日期:(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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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略)<>
地 址:(略)<>
联系方式:(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略)<>
电 话:(略)<>
(略)B-3
(略)-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