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镇安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应急保障车辆购置更新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略)〕(略)号)。
(2)《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略)〕(略)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略)〕(略)号)以及《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略)〕(略)号)。
(3)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略)〕(略)号)、财政部、国家环保总局联合印发《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略)〕(略)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略)〕(略)号)。财政部、国家发改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印发《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略)〕9号)。
(4)《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略)〕(略)号)、《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关于印发<关于深入开展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工作推进乡村产业振兴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略)〕(略)号)。
(5)《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略)〕(略)号)、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略)〕(略)号)。
(6)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如有最新颁布的政府采购政策,按最新的文件执行。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镇安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应急保障车辆购置更新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等相应证明文件,非法人单位参照执行;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其身份证明),非法人单位参照执行;
(3)财务状况报告:(略)
(4)税收缴纳证明:(略)
(5)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略)
(6)供应商不得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不得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7)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8)供应商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供货及服务能力;
(9)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略))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