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投标人的基本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本款提出的资质、业绩等要求,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1 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三证合一”登记制度登记,执照有效。
3.1.2 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被 “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1.3 投标人未处于被中国石化给予风险停用、违约停用处理期内。
3.1.4 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5 投标人近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6 招标技术文件中所有关键条款★,任何一条不满足的,予以否决。招标技术文件中所有重要条款△,超过5项偏差的,予以否决。
3.1.7 投标人须是生产商,不接受流通商、代理商、联合体投标。
3.1.8 所供产品近三年内出现质量问题的,予以否决;
3.1.9 投标人投标的风机叶片应采用后弯机翼型,否则予以否决;
3.1.(略) 电机额定功率、风机流量、风机压头必须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不能有负偏差。
3.1.(略) 投标人须具有风机成套进口液力耦合器使用2年以上业绩及风机流量(略)m3/h的生产使用业绩。投标人须提供业绩表和业绩证明文件:(略)
3.1.(略) 投标人须具备独立的试验设备,所有风机均在制造厂车间进行试验,无法满足的予以否决;
3.1.(略) 经评标委员会现场共同协商认定,投标人报价明显有悖市场行情的,予以否决;
3.1.(略) 投标人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的,予以否决;
3.1.(略) 投标人应对所提供的所有信息和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如果投标人不能对评委的质疑提供有效证明文件予以澄清的,将被视为虚假信息,予以否决;
3.1.(略) 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和内容要求填写,内容不完整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识的,予以否决;
3.1.(略)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1.(略) 详细要求具体见招标文件。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申请,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售卖时间:(略)
4.2.招标文件费用:(略)
4.3.招标文件售卖方式:(略)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截止时间:(略)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略)
本次招标不接受纸质版投标文件。
开标时间:(略)
开标地点:(略)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6.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略)
6.2.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在(略)年(略)月(略)日 (略):(略)
6.3.其他重要要求:(略)
6.4.投标说明:(略)
7.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