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略)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略)
首次公告日期:(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略)
更正内容:
(一)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C:(略)
1、原招标文件第(略)条关于“拟任本项目负责人(主任)”的评分:
“投标人提供拟任本项目负责人(主任)1人,满足(1)(略)周岁以下,(2)本科及以上学历,(3)持有人社部门颁发的消防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证书,(4)人社部门颁发的一级保安员职业资格证书,(5)获得过省级或以上个人荣誉,(6)具有学校安全管理或公安机关工作经验。拟任人选每满足1个条件的得1分,满分6分。
(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身份证、相关证书或证明材料的有效复印件及近6个月(不含开标当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保缴交凭证,职称证书、职业资格证书证须为人社部门颁发,否则不得分。)”
更正为:
“投标人提供拟任本项目负责人(主任)1人,满足(1)(略)周岁以下,得1分;(2)本科及以上学历,得1分;(3)持有人社部门颁发的消防专业中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证书,得1分;(4)持有政府部门颁发的一级或高级技师或高级保安师保安员职业资格证书,得2分;或取得政府部门颁发的保安员二级/技师或保安师职业资格证书后,累计从事保安员及相关职业工作累计4年(含)以上,得1分;(5)具有学校安全管理或公安相关部门工作经验,得1分。满分6分。
(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身份证、相关证书或证明材料的有效复印件及近6个月(不含开标当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保缴交凭证,职称证书、职业资格证书证须为政府部门颁发,否则不得分。”
本次更正与前期补充更正内容不一致的,以本次更正内容为准。
2、原招标文件第(略)条关于“根据投标人拟提供服务于本项目的保安队伍(不含项目负责人、保安队长)情况进行评价”的评分:
“根据投标人拟提供服务于本项目的保安队伍(不含项目负责人、保安队长)情况进行评价:
(1)承诺拟提供服务于本项目保安队伍中持保安员资格证且(略)岁周岁以下的满足(略)人(含)-(略)人(含)的得1分,满足(略)人以上得2分,承诺函格式自拟,否则不得分;
(2)承诺拟提供服务于本项目保安队伍中退伍军人满足(略)人(含)-(略)人(不含)的得1分,满足(略)人(含)以上的得2分,承诺函格式自拟,否则不得分;
(3)承诺拟提供服务于本项目保安队伍人员中具备急救知识持有心肺复苏CPR证书的,每提供1个满足条件的得0.5分,最高2分。
备注:(略)
更正为:
“根据投标人拟提供服务于本项目的保安队伍(不含项目负责人、保安队长)情况进行评价:
(1)承诺拟提供服务于本项目保安队伍中持保安员资格证且(略)岁周岁以下的满足(略)人(含)-(略)人(含)的得1分,满足(略)人以上得2分,承诺函格式自拟,否则不得分;
(2)承诺拟提供服务于本项目保安队伍中退伍军人满足(略)人(含)-(略)人(不含)的得1分,满足(略)人(含)以上的得2分,承诺函格式自拟,否则不得分;
(3)承诺拟提供服务于本项目保安队伍人员中具备急救知识持有心肺复苏CPR证书的,每提供1个满足条件的得0.5分,最高2分。
备注:(略)
(二)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C:(略)
3、原招标文件第(略)页第1条:
删除“根据投标人提供的自(略)年1月1日(含)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止(日期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所服务的类似服务项目(合同中须包含安保服务管理内容),未发生过安全事故记录情况评分,每提供一份无发生过安全事故记录的完整证明材料得1分,证明材料不完整的不得分,满分3分。
完整证明材料须含:(略)
更正增加:
“投标人承诺中标后为全体拟投入的人员购买意外险及雇主责任险(保险期至少包含项目服务期限),且服务期内为本项目所派遣的管理人员、保安人员在服务期内发生的安全事故责任及后果均由中标人承担的,得2分。承诺函格式自拟,未提供承诺函的不得分。”
4、原招标文件第(略)页第3条:
“根据投标人是否通过GA/T (略)-(略)保安服务认证(五星级)、GB/T (略)合规管理体系认证、GB/T (略)应急预案管理能力评价认证(十星级)并在认证有效期内等进行评价,提供一项认证书复印件得1分,满分3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上述证书复印件,及证明其目前仍在有效期内,否则不得分。”
更正为:
“根据投标人是否通过GA/T(略)-(略)保安服务认证(五星级)、GB/T(略)应急预案管理能力评价认证(十星级)并在认证有效期内等进行评价,提供一项认证书复印件得2分,满分4分。以上证书提供有效期内国家认证认可管理委员会网站查询截图为佐证,否则不计分。”
5、原招标文件第(略)页第5条:
“投标人获得省级或以上公安部门颁发的安全护卫工作集体荣誉的,或投标人所服务的项目(合同中须包含安保服务管理内容)获得国家部委行政主管部门颁发荣誉或奖项的每项得1分,满分4分,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否则不得分。”
更正为:
“投标人或投标人所服务的项目(单位)获得省级或以上政府部门颁发的保安服务或治安保卫荣誉的,或投标人所服务的项目(合同中须包含安保服务管理内容)获得国家部委行政主管部门颁发荣誉或奖项的每项得1分,满分4分。1.投标人所获得荣誉或奖项须提供:(略)
6、原招标文件第(略)页第7条:
“满意度评价:(略)
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该业绩项目以下资料复印件:(略)
注:(略)
更正为:
“满意度评价:(略)
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该业绩项目以下资料复印件:(略)
注:(略)
本次更正与前期补充更正内容不一致的,以本次更正内容为准。
(三)第三章“招标项目说明及要求”“二、项目需求描述”“2.2.安保服务工作内容及要求”:
7、原招标文件有关需求描述:
“2.2.9承担学校各类重要会议、大型活动((略)人以上)、参观来访以及非常态安全防范应急响应的安全保卫工作,确保交通顺畅,秩序良好;承担各种突发案件、事故的报告、处理工作和自然灾害的抢险救灾等工作。”
更正为:
“2.2.9承担学校各类重要会议、大型群众性活动及其他大型活动、参观来访以及非常态安全防范应急响应的安全保卫工作,确保交通顺畅,秩序良好;承担各种突发案件、事故的报告、处理工作和自然灾害的抢险救灾等工作。
上述大型群众性活动及其他大型活动、非常态安全防范应急响应均应符合《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略)号)《厦门经济特区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理条例》及各级公安机关、主(监)管部门要求。”
本次更正与前期补充更正内容不一致的,以本次更正内容为准。
(四)原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略)
(五)本更正公告作为招标文件的一部分,对招标文件做出补充更正。本次更正与前期补充更正内容不一致的,以本次更正内容为准。
更正日期:(略)
更正日期:(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略)
地 址:(略)
联系方式:(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略)
电 话:(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