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会员咨询热线:4000-156-001

(变更公告)狮山镇自然村排水单元整治工程项目(资源化利用部分)施工及运营

所在地区: 广东-佛山-南海区 发布日期: 2023年8月10日
变更公告正文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狮山镇自然村排水单元整治工程项目(资源化利用部分)已由佛山市南海区发展和改革局南发改资狮字投审〔(略)〕(略)号批准(备案)建设,招标人为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工程建设中心,项目建设单位为佛山市南海区狮山美景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项目的施工及运营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狮岭叶家村、狮岭张家村、狮岭岗头村、狮岭山下村、朗沙南星村二队、朗沙南星村五队、朗沙南星村六队、凤岗蚁布村

2.2 项目建设规模:对狮岭叶家村、狮岭张家村、狮岭岗头村、狮岭山下村、朗沙南星村二队、朗沙南星村五队、朗沙南星村六队、凤岗蚁布村等8个自然村的现状排水系统进行改造,新建截污管网约3.(略)km及配建资源化利用设施。本项目工程总投资(略).(略)万元,其中工程费用(略).(略)万元,运营费(略).(略)万元。

2.3 计划工期:(略)工期不因雨天、假期及办理各方面的手续等因素而延后。施工工期延误罚款:(略)

2.4 招标控制价(投标费率最高限价):(略)%

2.5 本招标工程共分1 个标段,标段招标内容、规模:

本项目招标内容包括8个自然村的现状排水系统进行改造、新建截污管网约3.(略)km及配建资源化利用设施等施工总承包以及项目运营期间的日常运维、日常管理、配合招标人/建设单位及上级单位的监督检查等工作和运营期限满后的移交。具体工程内容以经招标人审定的施工图纸、工程预算清单及相关资料为准

2.6 承包方式:(略)

2.7工程质量要求:(略)

2.8安全文明施工要求:(略)

3.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4.1 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4.2 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4.2.1投标人须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4.2.2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3 投标人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4 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的要求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

4.5投标人应有良好信誉,必须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和佛山市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系统(供排水信用信息平台)办理信用信息登记备案(企业类型为:(略)

4.5.1 依据《佛山市水利局 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 佛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关于印发<佛山市市政供排水建设市场信用管理办法>(佛市水利【(略)】(略)号)》文件,如投标人出现上述文件第二十二条款或第三十条款的情形且被限制参与本市市政供排水工程招投标活动的,均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4.5.2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略)

4.6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

4.6.1 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略)

4.6.2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佛山市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系统(供排水信用信息平台)登记备案的人员中选取,并且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资格审查当日未被锁定。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4.6.3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

4.6.4需提供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原件的扫描件为准。

4.6.5投标人应慎重考虑选派一名项目负责人参加多个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如投标项目负责人在两个及以上工程项目均中标的,只能按照不同工程项目中标通知书发出的时间先后,担任本企业最先中标项目的投标项目负责人。如本项目为后确定该企业为中标人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投标人隐瞒中标项目获取中标的,按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查处。

4.7 专职安全人员:(略)

4.7.1拟派专职安全人员必须在佛山市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系统(供排水信用信息平台)登记备案的人员中选取。省外进粤企业,专职安全人员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注:

(1)拟投入到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人员不得相互兼任,且必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

(2)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包括:(略)

(3)投标人的社保证明因所在地区社保查询的不同规定,如只能查询至查询日的上上月,不能提供规定社保区间的社保证明的,投标人如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了投标人注册所在地(或分支机构注册所在地)政府部门的社保管理相应文件复印件或打印件,其所提供的社保可以按当地的文件要求相应顺推,否则不予认可。

4.8 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4.8.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8.2 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此处所指的“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

4.8.3 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此处“骗取中标”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是指生效文件认定的“重大”事故等级达到《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最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4.8.4 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加本工程项目投标。

4.8.5 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8部门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事项中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和实施联合奖惩的通知》(佛发改信用〔(略)〕1号),对被佛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8.6 根据《佛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等(略)部门关于深化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制度改革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佛政数〔(略)〕(略)号),对由于安全生产责任问题被应急管理部门、行业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实施行政处罚的投标人,处以限制投标期内不得参加投标。

4.8.7根据《佛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等(略)部门关于深化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制度改革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佛政数〔(略)〕(略)号)规定,对在工程建设领域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瞒报、谎报、迟报生产安全事故、拒不缴纳罚款、拒不执行政府部门指令等行为,或在投标过程中不按招标文件要求如实汇报生产安全事故情况,被行业行政主管部门或公共资源交易监管部门实施信用扣分,或被应急管理部门、行业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实施行政处罚,且尚处于限制投标期内的潜在投标人,若发生上述情况且处于限制投标期内的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4.8.8根据《佛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等 (略) 部门关于深化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制度改革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佛政数〔(略)〕(略) 号),在广东辖区内发生较大及以上建筑施工安全事故的企业,或在佛山辖区内发生死亡 2 人及以下一般事故的企业,或频发事故的企业,依法依规严格限制其在我市范围内参与招标投标活动,尚处于限制期内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投标。

4.9对投标人企业完成过的类似施工业绩要求:

4.9.1 投标人在近三年内(自本工程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须完成过至少 1 项单项合同建安费(或单项合同规模)为(略)万元或以上的市政排水工程类施工业绩。相关证明材料须包括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必须是当地集中交易机构或招标投标管理部门核发或备案的方为有效)、合同协议书、有效的竣工验收报告证明材料扫描件, 如前述不能清晰反映相关特征和必要信息的,还须提供该项工程业绩业主证明并附有业主方联系电话,否则不予认可。业绩金额以合同上载明的金额为准,时间以竣工验收报告证明材料上填写的时间为准(如项目分多个单位工程验收,有多份竣工验收报告,时间以最后一份为准)。

4.9.2 业绩除符合以上要求外,还须在以下网站查询并提供查询截图(或网页打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作为评审依据:(略)

5.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略)(略)(略)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交易指南”中的工程交易栏目。网址:(略)

5.2招标文件一经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各投标人应及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及图纸(供下载的招标文件有PDF和WORD版本时,若有不一致,以招标人盖章的PDF版本招标文件为准)。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6.投标保证金

6.1 本工程要求投标人提交(略)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6.2 投标人可自行选择采用现金或投标担保的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7.1.1投标文件递交的起始时间:(略)(略) (略) 日(略)时(略)分,截止时间:(略)(略) (略) 日(略)时(略)分。

7.1.2开标时间:(略)(略) (略) (略)(略)分。

7.1.3递交投标文件起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7.2 投标文件递交地址:(略)开标(略)

8.发布公告的媒介(适用于公开招标)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海分中心网页、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以及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的为准。

9.其他

9.1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以及招标人的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一律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提交和发布。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项目信息,及时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相关文件,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9.2 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9.3参与投标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须具有交易员资格。

9.4本次招标采用的评定标办法是综合评估法

9.5招标人同期有狮山镇自然村排水单元整治工程项目(罗村片区)、狮山镇自然村排水单元整治工程项目(资源化利用部分)施工及运营、狮山镇自然村排水单元整治工程项目(官窑片区)、狮山镇自然村排水单元整治工程项目(小塘片区)进行招标、评标。投标人可同时参与上述四个项目的投标,但若某投标人已被推荐为上述其中一个项目的中标候选人,则将不再推荐其为余下项目的中标候选人。

(略).联系方式

招标人:(略)

招标代理机构:(略)

建设单位:(略)

地址:(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邮编:(略)

电话:(略)

联系人:(略)

传真:(略)

电话:(略)

电子邮箱:(略)

(略)年(略)月(略)日

附件:
(变更-招标文件)狮山镇自然村排水单元整治工程项目(资源化利用部分)施工及运营8.(略).pdf
变更公告-狮山镇自然村排水单元整治工程项目(资源化利用部分)施工及运营8.(略).pdf
招标公告编制人:(略)
查看完整内容>>

注册会员 享受贴心服务

标讯查询服务

让您全面及时掌握全国各省市拟建、报批、立项、施工在建项目的项目信息。

帮您跟对合适的项目、找对准确的负责人、全面掌握各项目的业主单位、设计院、总包单位、施工企业的项目 经理、项目负责人的详细联系方式。

帮您第一时间获得全国项目业主、招标代理公司和政府采购中心发布的招标、中标项目信息。

标讯定制服务

根据您的关注重点定制项目,从海量项目中筛选出符合您要求和标准的工程并及时找出关键负责人和联系方式。

根据您的需要,向您指定的手机、电子邮箱及时反馈项目进展情况。

咨询热线:4000-156-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