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略)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略)
首次公告日期:(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略)
更正内容:
1.原招标文件第一章投标邀请中“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内容更正为“(略)年(略)月(略)日(略)点(略)分(北京时间)”,“开标时间”内容更正为“(略)年(略)月(略)日(略)点(略)分(北京时间)”,“地点”内容更正为“山东省潍坊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北宫东街(略)号东办公楼五楼会议室”。原采购公告及采购文件中涉及上述修改处,亦作相应修改。
2.原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1 核心产品”内容更正为“LED显示屏”。
3.原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8 政府采购强制采购:(略)
4.原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9 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略)
5.原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9 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略)
6.原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略) 澄清或者修改时间”时间更正为“(略)年(略)月(略)日(略)时前”。
7.原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略) 封套上应载明的信息”时间更正为“在 年 月 日 时 分之前不得启封”。
8.原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正文”中“9.1”内容更正为“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范围的,必须具有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此项列入符合性审查的内容。本项目的详细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9.原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正文”中“9.2”内容更正为“产品属于政府优先采购产品范围的,须按照要求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分别予以相应的加分或价格扣除;对于同时具有节能产品和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的产品,优先于只获得其中一项认证的产品。本项目的详细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略).原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正文”中“(略).1.2技术部分(6)”时间更正为“(略)年(略)月(略)日以来”。
(略).原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方法及标准内容更正调整,详见附件。
(略).原招标文件第五章投标文件组成“第一部分 商务部分”中“六、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材料 附件6-2-2”内容更正为“……(略)年以来不少于2个月依法缴纳的税收(不包括个人所得税)相关材料……(略)年以来不少于2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招标文件第(略)页和第(略)页共4处均作修改。
(略).原招标文件第五章投标文件组成“第二部分 技术部分”中“六”时间更正为“(略)年(略)月(略)日以来”,招标文件第(略)页和第(略)页共2处均作修改。
(略).原招标文件第五章投标文件组成“第二部分 技术部分”中“七、其他资料”增加《环境标志产品明细表》《节能产品明细表》《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明细表》,详见附件。
(略).原招标文件第六章项目采购需求内容更正调整,详见附件。
更正日期:(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2.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略)
电 话:(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