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略)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略)
首次公告日期:(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略)
更正内容:
更正内容(1):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2)供应商应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
(3)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本单位注册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且未在其他在施工工程任职;
(4)供应商具有建设部分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处于有效期;
(5)近3年具有承担过类似工程业绩,无重大质量、安全事故;
(6)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北京市政府采购有关的规章;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在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
(7)供应商必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响应人。
变更为: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2)供应商应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
(3)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本单位注册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且未在其他在施工工程任职;
(4)供应商具有建设部分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处于有效期;
(5)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北京市政府采购有关的规章;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在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
(6)供应商必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响应人。
更正内容(2):
其他补充事宜
变更为:
其他补充事宜
1.文件领取时间:(略)
2.文件领取地点:(略)
3.文件领取方式:(略)
4.文件领取需携带如下材料:
4.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办理提供法人证明书原件和法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法定代表人委托授权书中均需明确写出项目名称);
4.2现场携带的资料复印件需A4纸复印,均应加盖供应商公章。逾期不予受理。
更正日期:(略)
三、其他补充事宜
/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略)
地 址:(略)
联系方式:(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略)
电 话:(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