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投标人的基本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本款提出的资质、业绩等要求,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1 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三证合一”登记制度登记,执照有效。
3.1.2 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被 “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1.3 投标人未处于被中国石化给予风险停用、违约停用处理期内。
3.1.4 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5 投标人近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6 投标人所投的同规格的天然气流量计(等同系列,等同口径、压力等级,不低于Exd ⅡBT4的防爆等级)在石油化工行业的天然气长输管线中应有2台及以上用于贸易交接计量的业绩,其合同签署日期要求在(略)年6月(略)日前,卖方应提供技术附件、合同复印件及业绩清单(包括:(略)
3.1.7 投标人所投流量计的Qt(分界流量)≤0.(略)Qmax,并提供Qt≤0.(略)Qmax的认证证明;Qt((略)-FT-(略))经换算应小于(略)Nm3/h。
3.1.8 流量计算机与流量计应为统一品牌,不允许贴牌,投标人应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3.1.9 流量计和信号处理单元处于爆炸危险场所区域内,其防爆等级不应低于Exd ⅡB+H2 T4,防护等级不应低于IP(略).
3.1.(略) 流量计应选用多声道气体超声流量计,至少具有4个声道以上(声道数量为探头的对数)
3.1.(略) 投标人所投流量计的量程比(Qmax/Qmin)不应小于(略):(略)
3.1.(略) 投标人所投的流量计算机的IO点数应能满足供货范围内流量计(2台)的全部需求。
3.1.(略) 投标人应提供选型计算书(包括最大流量、最小流量、分界流量、正常流量、流速等),最大流量对应的流速小于等于(略)m/s。
3.1.(略) 投标方必须提供超声流量计制造商防爆电子式仪表的国家授权防爆认证机构颁发的《产品防爆合格证》。国家授权的防爆认证机构包括NEPSI,CQST和PCEC,也包括由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授权的国际权威认证机构,如:(略)
3.1.(略) 流量计必须经PTB,NMi或等同机构依照OIML R(略)标准验证后符合0.5级精度要求,且证书在有效期内
3.1.(略) 天然气实流标定情况下(Qt-Qmax)流量范围专区额度应优于或等于±0.5%,对应上述2台业绩证明提供第三方天然气实流检定证书。
3.1.(略) 投标人所投的流量计算机需取得MID认证,且证书在有效期内。
3.1.(略) 投标人的技术投标文件必须严格按照招标技术文件的要求完成,投标书中需提供技术偏离表,并列出所有与招标技术文件的偏离,所有偏离(包括正偏离和负偏离)均需在开标前澄清并得到书面统一,若无偏离则在技术偏离表中填写“无偏离”,如未在“偏离表”提出偏离将认为提供的设备完全符合招标文件的全部要求。投标人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承诺:(略)
3.1.(略)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1.(略) 详细要求具体见招标文件。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申请,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售卖时间:(略)
4.2.招标文件费用:(略)
4.3.招标文件售卖方式:(略)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截止时间:(略)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略)
本次招标不接受纸质版投标文件。
开标时间:(略)
开标地点:(略)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6.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略)
6.2.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在(略)年(略)月(略)日 (略):(略)
6.3.其他重要要求:(略)
6.4.投标说明:(略)
7.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