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投标人的基本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本款提出的资质、业绩等要求,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1 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三证合一”登记制度登记,执照有效。
3.1.2 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被 “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1.3 投标人未处于被中国石化给予风险停用、违约停用处理期内。
3.1.4 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5 投标人近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6 投标人(或生产商)业绩:(略)
3.1.7 投标人报价须进行详细分项报价,分为设备部分(按设备清单逐项报价)和其他费用两部分。
3.1.8 投标人须提供装置HSE方案,包含但不限于危险源识别,安全应对措施和应急处置方案。
3.1.9 投标人近1年内没有发生一般安全责任事故。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略) 投标人须具备售后服务及技术支持能力,须承诺满足需方2小时内响应,(略)小时内派技术服务人员到用户现场进行技术支持。
3.1.(略) 投标人须书面承诺:(略)
3.1.(略) 需方不接受只提供部分装置,必须以整套装置的形式交付,并负责后续整体质保调试联运工作。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签约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略) 投标人须执行招标人提供的主要设备技术要求,采用“或相当于”的设备、材料须征得招标人书面确认同意后方认同为属于“或相当于”的产品。
3.1.(略) 投标人须根据技术规格书提供符合本套实验装置的工艺PID图,非标设备图纸,装置布局图和设备清单及其详细参数等,工艺流程及控制均须满足技术要求。
3.1.(略) 须满足北化院《隔膜板框电合成系统技术规格书》要求,技术规格书中星号项为实质性技术条件。
3.1.(略)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1.(略) 详细要求具体见招标文件。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申请,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售卖时间:(略)
4.2.招标文件费用:(略)
4.3.招标文件售卖方式:(略)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截止时间:(略)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略)
本次招标不接受纸质版投标文件。
开标时间:(略)
开标地点:(略)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6.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略)
6.2.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在(略)年(略)月(略)日 (略):(略)
6.3.其他重要要求:(略)
6.4.投标说明:(略)
7.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