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平市延平区夏道镇安济村安济(略)#等(略)户住户房前屋后边坡崩塌治理工程补充通知(一)
招标编号:(略)
各投标人:
现对本项目“南平市延平区夏道镇安济村安济(略)#等(略)户住户房前屋后边坡崩塌治理工程”做以下补充修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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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原招标文件第4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3节专用合同条款
(略).4.4 进度款审核和支付
(1)监理人审查并报送发包人的期限:(略)
(2)发包人完成审批并签发进度款支付证书的期限:(略)
(3)发包人支付进度款的期限:本工程进度款按当月完成工程量的70%支付至合同价款的(略)%的工程款,设计变更及现场签证等引起的工程量核增按当月完成该部分合格工程量相应金额的(略)%在下期进度款中支付,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合同价款的70%的工程款,待结算、审核并提交完整材料后,付至审定价的(略)%,项目验收通过及资料交汇后拨付剩余(略)%。
(略).3 质量保证金
关于是否扣留质量保证金的约定:按照审定工程结算价款的3%作为工程质量保修金,保修金在验收合格满一年后的(略)天内结清。在工程项目竣工前,承包人按专用合同条款第3.7条提供履约担保的,发包人不得同时预留工程质量保证金。
(略).3.1 承包人提供质量保证金的方式
质量保证金采用以下第3种方式:
(1)质量保证金保函,保证金额为:/ ;
(2)3%的工程款;
(3)其他方式:/。
现统一修改为:
(略).4.4 进度款审核和支付
(1)监理人审查并报送发包人的期限:按通用条款执行。
(2)发包人完成审批并签发进度款支付证书的期限:按通用条款执行。
(3)发包人支付进度款的期限:本工程进度款按当月完成工程量的70%支付至合同价款的(略)%的工程款,设计变更及现场签证等引起的工程量核增按当月完成该部分合格工程量相应金额的(略)%在下期进度款中支付,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合同价款的70%的工程款,待结算、审核并提交完整材料后,付至审定价的(略)%,竣工验收合格后一年待项目验收通过及资料交汇后拨付剩余(略)%。
(略).3 质量保证金
关于是否扣留质量保证金的约定:(略)。在工程项目竣工前,承包人按专用合同条款第3.7条提供履约担保的,发包人不得同时预留工程质量保证金。
(略).3.1 承包人提供质量保证金的方式
质量保证金采用以下第2种方式:
(1)质量保证金保函,保证金额为:/ ;
(2)(略)%的工程款;
(3)其他方式:/。
二、原招标文件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为:(略)
现修改招标文件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为 :(略)
三、原招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略)
现修改招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略)
四、本补充通知作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原招标文件有类似不一致之处,以本补充通知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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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本补充通知将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网址:(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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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 标 人:(略)
招标代理:(略)
(略)年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