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联公司物业板块标准化建设项目(三次)候选人公示第1次变更
一、项目相关情况:
安联公司物业板块标准化建设项目(三次),于(略)年(略)月(略)日(略)时(略)分在合肥市望江西路(略)号广电大厦5楼会议室开标,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现将评标结果公示如下:
第一中标(成交)候选人:(略)
企业业绩:
1、安徽锦天物业服务有限公司锦天集团物业标准化研究;
2、安徽昊静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园区物业服务基本规范》标准化研究;
3、安徽文一智慧社区服务有限公司《学校物业管理服务规范》标准化研究;
4、合肥力耀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智慧物业平台建设要求》标准化研究;
5、安徽信远房地产投资有限公司《公寓物业服务要求》标准化研究。
项目负责人:(略)
项目负责人证书:(略)
项目负责人业绩:(略)
二、否决投标文件情况:
湖南万物互联智慧科技服务有限公司项目负责人业绩资格评审不通过;上海克而瑞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业绩要求资格评审不通过;重庆智博物业管理研究院资质要求资格评审不通过。
三、公示期:
自(略)年(略)月(略)日至(略)年(略)月(略)日截止。参与投标相关各方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安徽安联高速公路有限公司提出。
四、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六、联系方式:
招标人:(略)
地 址:(略)
联 系 人:(略)
电 话:(略)
代理机构:(略)
地 址:(略)
联 系 人:(略)
电 话:(略)
(略)年(略)月(略)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