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略)年中国电信广西公司数字校园智能终端设备消费机集中采购项目变更公告
本比选项目为(略)-(略)年中国电信广西公司数字校园智能终端设备消费机集中采购项目(项目编号:(略)
1. 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 项目概况:(略)
1.2 采购内容及分包划分情况:
1.2.1采购内容:
| 产品名称 | 单位 | 最高上限不含税单价(元) | 预估数量 | 预估规模(万元) | 中选人数量 | 中选份额 |
| 刷卡消费机 | 台 | (略) | (略) | (略).(略) | 2 | 第一中选人中选份额(略)%;第二中选人中选份额(略)% |
| 人脸识别消费机 | 台 | (略) | (略) |
| 发卡器 | 台 | (略) | (略) |
本次集中采购合同有效期为:(略)
1.2.2项目预算:(略)
1.2.3分包划分:(略)
1.2.4涉及的主要评估产品品类:(略)
【本项目将按照最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应用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请重点关注处理结果适用的产品品类、处理措施、处理范围、禁限期等关键内容,请务必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略)
1.3本项目各产品分别设置最高上限不含税单价,参选人各产品不含税单价超过设置的最高上限不含税单价的,其参选将被否决。
1.4中选人数量:(略)
2. 参选人资格要求
2.1 参选人基本资格要求
(1)参选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比选人和比选代理机构,具备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或注册登记文件(说明:(略)
(2)参选品牌(略)年1月1日至参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国内同类项目(消费机)累计销售业绩(略)万元(含)以上(参选品牌制造商或品牌代理商销售参选品牌的业绩均认可,需按比选文件第六章业绩情况表的要求提供有效业绩证明材料)。
(3)本项目接受代理商参选,代理商须提供制造商出具的有效销售授权书。若同一品牌同一型号产品,两个及以上代理商同时参与参选的,则代理商参选均无效。若同一品牌同一型号产品制造商与代理商同时参与参选,取制造商的参选文件参与评审,代理商参选无效。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2.2 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 为比选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 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参选资格的;
(3) 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 在最近三年内 [参选截止时间前(略)个月]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骗取中标/中选、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 在最近五年内 [参选截止时间前(略)个月]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 在最近五年内 [参选截止时间前(略)个月]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 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 为本比选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略)) 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略)) 为本比选项目的代建人;
((略)) 为本比选项目的比选代理机构;
((略)) 与本比选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比选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略)) 与本比选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比选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略)) 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略)) 【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应对参选人及其参选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比选项目涉及多个产品评估品类的,参选人及其任一参选产品品类涉及相关禁止采购处理结果的,该标包或比选项目应适用相关的禁止采购处理措施;】
((略)) 法律法规、比选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参选人是代理商的,本条所指的参选人也包括其所代理的制造商;联合体参选的,联合体成员均不得存在上述任一情形。
2.3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选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参选人,其参选将被否决。
4. 比选文件获取
4.1比选文件获取时间:(略)年1月(略)日(略)时(略)分至(略)年1月(略)日(略)时(略)分。
4.2比选文件获取方式:(略)
4.2.1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略)
4.3 比选文件每套售价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5. 参选文件的递交
5.1 参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参选截止时间):(略)年1月(略)日9时(略)分 。
5.2 电子参选文件的递交:(略)
5.3 本项目将于参选文件递交截止同一时间通过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唱价,【比选人/比选代理机构】邀请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6. 【样品的递交】
6.1本项目要求递交以下参选样品
| 产品名称 | 单位 | 样品数量 |
| 刷卡消费机 | 台 | 1 |
| 人脸识别消费机 | 台 | 1 |
6.2样品递交的时间、地点:(略)
6.3未中选的参选样品于中选通知书发出之日起7日内退回,中选的参选样品在供货完成后7日内退回。样品退回须自行联系代理机构领取,逾期不领取的比选人有权自行处置。
6.4样品密封要求:(略)
6.5样品按照技术规范要求制作。
7. 参选人注册
7.1【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注册
未注册过的潜在参选人,须通过【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略)
7.2 CA证书办理
参与电子采购的潜在参选人须提前办理CA证书进行电子参选文件编制和参选,并确保CA证书在使用时有效。【CA证书办理流程详见【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操作指引-CA办理”。】
7.3技术支撑联系方式
服务热线:(略)
服务邮箱:(略)
ctsc@chinatelecom.cn(CA证书办理技术支撑)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比选公告仅在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略)
9. 联系及异议接收方式
9.1联系方式
比 选 人:(略)
地 址:(略)
邮 编:(略)
比选代理机构:(略)
地址:(略)
电 话:(略)
电子邮件:(略)
开户银行:(略)
账 号:(略)
开 户 名:(略)
项目负责人:(略)
联 系 人:(略)
电 话:(略)
联 系 人:(略)
电 话:(略)
地址:(略)
9.2异议接收方式
【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略)
比选代理机构:(略)
(略)年1月(略)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