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略)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略)
首次公告日期:(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略)
更正内容:
长沟镇康庙村民委员会装修工程
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项目编号:(略)
采购项目名称:(略)
首次发布公告日期:(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略)
1、更正内容:(略)
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较大数额罚款 ”认定为 (略) 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 ”标准高于 (略) 万元的,从其规定);
1.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略)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并满足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的供应商;
3.2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服务能力;
3.3一个供应商只能提交一个响应文件。如果供应商之间存在下列互为关联关系(国有控股公司除外)的情形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报价(供应商须提供声明);
3.3.1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
3.3.2 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 (略)%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
3.3.3 均为同一家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 (略)%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
3.4开标之日起前三年内无不良信用记录(谈判小组通过“信用中国”“信用山东”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
3.5供应商近三年存在行贿犯罪记录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3.6未被暂停或取消济宁市范围内招标项目的投标资格;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3.8分公司参与政府采购活动,需提供由总公司出具的授权书,授权书中应明确分公司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所能代表总公司行使的权利、义务及相关资质的使用。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有行业特殊情况的参与本项目,不必提供总公司出具的授权书;
3.9资格审查方式:(略)
2、更正内容:(略)
1.谈判文件获取时间及地点:(略)
2.递交响应文件时间:(略)
3.响应文件解密时间:(略)
更正日期:(略)
原采购文件中相关内容与以上公告内容不一致的,以上述内容为准进行调整。原采购文件中其他条款涉及上述内容的,相应随之变更。
三、其他补充事宜:
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略)
联系人:(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3.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人:(略)
更正日期:(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略)
地 址:(略)
联系方式:(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略)
电 话:(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