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钢铁有限公司炼钢厂、条材厂、热轧厂、冷轧厂、硅钢部天车及辅助业务(第一部分)公开招标变更公告
变更说明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由:(略)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武汉钢铁有限公司炼钢厂、条材厂、热轧厂、冷轧厂、硅钢部天车及辅助业务(第一部分)公开招标已批准建设,项目招标人为武汉钢铁有限公司,项目资金来自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略)
2.2服务周期:(略)
2.3招标范围:
武汉钢铁有限公司炼钢厂、条材厂、热轧厂、冷轧厂、硅钢部天车及辅助业务服务,详见需求任务书。
3.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1投标其他条件:
(1)投标人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
(2)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以开标当日数据为准)。
(3)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开标当日数据为准)。
(4)投标人必须具有有效期内的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或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
(5)投标人自(略)年1月1日起至今应具有类似项目业绩(类似项目业绩定义:(略)
(6)投标人须承诺国家规定必须持有特殊工种操作证或从业资格证才可进行的服务内容,须由具有相应操作证或从业资格证的人员完成。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略)年(略)月(略)日(略)时(略)分至(略)年(略)月(略)日(略)时(略)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宝华智慧招标共享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招标平台使用费:(略)
宝华客服热线:(略)
欧贝平台热线:(略)
网上购标方法 :(略)
5.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与地点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略)年(略)月(略)日(略)时(略)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宝华智慧招标共享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宝华智慧招标共享平台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宝华智慧招标共享平台(https:(略)
7.受理招标文件异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异议联系人: |
熊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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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 系 方 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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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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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招标人: |
武汉钢铁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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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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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宝华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华中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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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 |
武汉市青山区厂前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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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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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青山区八大家工业路锐创中心(略)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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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杨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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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 系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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熊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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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 |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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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
|
(略)-(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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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年(略)月(略)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