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将招标文件3.3技术要求“锂电池A”技术参数与性能指标中的“1.▲锂电电芯应通过GB/T (略)-(略)针刺试验”修改为“1.▲锂电电芯满足国家标准的针刺试验”。
二、将招标文件3.3技术要求“锂电池B”技术参数与性能指标中的“2.▲锂电电芯应通过GB/T (略)-(略)针刺试验”修改为“2.▲锂电电芯满足国家标准的针刺试验”。
三、将招标文件3.3技术要求“锂电池A”技术参数与性能指标中的“1.★锂电池单模块≥(略).2V (略)AH,为保障锂电模块与UPS通讯、协同控制,锂电模块应与UPS技术统一、相互兼容。锂电池应采用1C电芯”修改为“1.★锂电池应采用1C电芯,需支持锂电模块与UPS通讯、协同控制,锂电模块应与UPS技术统一、相互兼容”。
四、将招标文件3.3技术要求“锂电池B”技术参数与性能指标中的“1.★锂电池B单模块(略).2V (略)AH。锂电池应采用1C电芯”修改为“1.★锂电池应采用1C电芯”。
五、将招标文件3.3技术要求“锂电池A”技术参数与性能指标中的“7.锂电池电芯应满足GB/T (略)标准,通过倍率充放电性能试验、高温充放电性能试验、低温充放电性能试验、绝热温升试验、能量保持与能量恢复能力试验、储存性能试验、循环性能试验、过充电试验、过放电试验、短路试验、挤压试验、跌落试验、低气压试验、加热试验、热失控试验”修改为“7.锂电池电芯应通过满足国家标准的倍率充放电性能试验、绝热温升试验、能量保持与能量恢复能力试验、储存性能试验、循环性能试验、跌落试验、低气压试验、热失控实验”。
六、将招标文件3.3技术要求“锂电池B”技术参数与性能指标中的“8.锂电池电芯应满足GB/T (略)标准,通过倍率充放电性能试验、高温充放电性能试验、低温充放电性能试验、绝热温升试验、能量保持与能量恢复能力试验、储存性能试验、循环性能试验、过充电试验、过放电试验、短路试验、挤压试验、跌落试验、低气压试验、加热试验、热失控试验”修改为“8.锂电池电芯应通过满足国家标准的倍率充放电性能试验、绝热温升试验、能量保持与能量恢复能力试验、储存性能试验、循环性能试验、跌落试验、低气压试验、热失控实验”。
七、将招标文件3.5其他要求中的“七、投标人为本项目配备的施工人员中有人员同时具有特种作业操作证(操作项目:(略)
八、将招标文件3.5其他要求中的“十六、投标人所投UPS主机A、UPS主机B均具有产品认证证书,且投标人所投UPS主机A、UPS主机B的输入功率因数:(略)
九、将招标文件3.5其他要求中的“★十七、投标人应负责将所投所有锂电池A组成完整的锂电池系统,锂电池系统总容量≥(略)KWH,UPS主机A按照(略)KW负载后备4小时配置锂电池。(说明:(略)
十、将招标文件5.6.2评分标准中的“产品检测”评分项“投标人所投UPS主机A、UPS主机B均具有产品认证证书(说明:(略)
十一、将招标文件5.6.2评分标准中的“履约能力”评分项修改为 “投标人为本项目配备的施工人员中具有特种作业操作证(操作项目:(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