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化市中级人民法院供电系统维修改造项目变更公告
项目概况
通化市中级人民法院供电系统维修改造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免费下载获取采购文件,并于(略)年(略)月(略)日(略)时(略)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略)
政府采购计划编号:(略)
项目名称:(略)
采购方式:(略)
预算金额:(略)
最高投标限价:(略)
招标需求:(略)
合同履行期限(工期):(略)
施工地点:(略)
质量要求:(略)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原公告内容: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略)年度或(略)年度完整有效的企业财务审计报告或提供其基本开户银行在投标截止日前,六个月内出具的资信证明(银行出具的存款证明不能替代银行资信证明);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一年内任一月份的缴税凭据(或完税证明等)和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或承诺;依法免税和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及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略)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投标单位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有效的《承装(修、试)电力施工许可证》承装或承修或承试类三级及以上许可证,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能力;
3.2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具备相关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或以上资格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人员要求:(略)
3.3投标人不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请依据财库【(略)】(略)号文件。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5.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单位,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现变更为: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略)年度或(略)年度完整有效的企业财务审计报告或提供其基本开户银行在投标截止日前,六个月内出具的资信证明(银行出具的存款证明不能替代银行资信证明);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一年内任一月份的缴税凭据(或完税证明等)和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或承诺;依法免税和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及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略)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投标单位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有效的《承装(修、试)电力施工许可证》承装或承修或承试类三级及以上许可证,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能力;
3.2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具备相关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或以上资格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人员要求:(略)
3.3投标人不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请依据财库【(略)】(略)号文件。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5.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单位,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其他内容不变。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略)
地 址:(略)
联系电话:(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3.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