朔州经济开发区(略)MW/(略)MWh独立储能项目(略)kV升压站及送出工程EPC总承包招标变更公告
(招标编号:(略)
一、内容
我单位于(略)年7月(略)日在山西省招标投标协会发布了朔州经济开发区(略)MW/(略)MWh独立储能项目(略)kV升压站及送出工程EPC总承包招标公告,现将该公告部分内容进行变更:
需变更的内容为: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本项目拟新建1座(略)kV升压站一座以及配套建设消防系统,以1回(略)KV线路接入国能朔城区(略)MW光储项目(略)KV升站(略)kV母线线侧,导线型号2XJL/G1A-(略),线路长度约2km。
2.2招标内容与范围:(略)
招标范围:(略)
项目地点:(略)
质量要求:(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投标人同时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电力行业(送电工程、变电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和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及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
3.3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注册电气工程师执业资格或建筑工程或机电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建造师同时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它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4投标人近5年内至少具有1项类似项目设计或施工或EPC业绩;
3.5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6投标人近三年未被列入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略)
3.7投标人不能作为其他投标人的分包人同时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8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3.8.1联合体各成员所有成员方应签署具有法律效力的协议书;
3.8.2联合体的牵头单位应被授权;所有成员方之间签署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授权书中应证明此授权;
3.8.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3.8.4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
3.8.5联合体协议书中应明确联合体所有成员方的有关责任与义务。
3.8.6联合体组成单位不超过3家。
现变更为: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本项目拟新建1座(略)kV升压站以及配套建设消防系统,以1回(略)KV线路接入国能朔城区(略)MW光储项目(略)KV升站(略)kV母线线侧,导线型号2XJL/G1A-(略),线路长度约8km。
2.2招标内容与范围:(略)
招标范围:(略)
项目地点:(略)
质量要求:(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投标人同时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电力行业(送电工程、变电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和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及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
3.3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注册电气工程师执业资格或建筑工程或机电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建造师同时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它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4投标人近5年内至少具有1项储能或光伏项目设计或施工或EPC业绩;
3.5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6投标人近三年未被列入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略)
3.7投标人不能作为其他投标人的分包人同时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8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3.8.1联合体各成员所有成员方应签署具有法律效力的协议书;
3.8.2联合体的牵头单位应被授权;所有成员方之间签署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授权书中应证明此授权;
3.8.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3.8.4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
3.8.5联合体协议书中应明确联合体所有成员方的有关责任与义务。
3.8.6联合体组成单位不超过3家。
二、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朔州市华朔新能源技术有限公司。
三、联系方式:
招标人:(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代理机构:(略)
代理机构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邮箱:(略)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略)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