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津潍高铁寒亭段“三电”及管线迁改项目路外给排水专业新增和变更及路内信号和高压电力迁改追加工程总承包(EPC)及监理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资金为财政资金,招标人为潍坊市寒亭区交通运输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略)
2.2项目概况:(略)
2.3计划工期:(略)
2.4招标范围:
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2.4.1一标段:
路内信号和高压电力迁改追加工程总承包(EPC),具体详见第五章发包人要求。
2.4.1.1设计:(略)
2.4.1.2施工:(略)
2.4.2二标段:
给排水迁改追加工程总承包(EPC),具体详见第五章发包人要求。
2.4.2.1设计:(略)
2.4.2.2施工:(略)
2.4.3三标段:
路内信号和高压电力迁改追加工程监理,具体详见第五章发包人要求。
2.4.3.1包括但不限于工程施工、验收、移交、缺陷修复及工程保修阶段的全过程监理。
2.4.4四标段:
给排水专业新增及变更工程监理,具体详见第五章发包人要求。
2.4.4.1包括但不限于工程施工、验收、移交、缺陷修复及工程保修阶段的全过程监理。
2.5招标控制价:
2.5.1一标段:
设计费不得高于(略)万元;
设计费根据招标文件中的工点清单及技术要求自主报价,中标价为固定总价,将来不做调整。
建筑安装工程费根据招标文件约定的计价依据计算的建筑安装工程费进行下浮,下浮率不小于1%(保留两位小数),结算价以第三方审计单位审定的未下浮的建筑安装工程费为基数,按中标下浮率下浮后计取。
注:(略)
2.5.2二标段:
设计费不得高于(略)万元;
设计费根据招标文件中的工点清单及技术要求自主报价,中标价为固定总价,将来不做调整。
建筑安装工程费根据招标文件约定的计价依据计算的建筑安装工程费进行下浮,下浮率不小于1%(保留两位小数),结算价以第三方审计单位审定的未下浮的建筑安装工程费为基数,按中标下浮率下浮后计取。
注:(略)
2.5.3三标段:
固定总价,中标价为结算价不作调整。
注:(略)
2.5.4四标段:
固定总价,中标价为结算价不作调整。
注:(略)
2.6质量标准:
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略)
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略)
中标人负责实施的迁改工程必须全部达到国家、原铁道部(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和山东省、相关行业现行的工程质量验收标准。迁改工程不仅应满足铁路建设工程施工需要,同时应满足津潍高铁建成通车后运营安全要求。工程一次验收合格率达到(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一标段
3.1.1投标人须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规定条件的国内独立法人;
3.1.2投标人的资质要求
3.1.2.1企业资质要求:
施工:(略)
设计:(略)
3.1.2.2企业人员要求:
(1)投标人(牵头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须具备铁路或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具有相应的现场管理工作经历和专业技术能力;投标人中标后投标人拟派驻施工现场的项目管理班子人员配备齐全,符合现行施工项目部班子配备政策规定要求。
(2)设计负责人须具有工程类高级职称且必须在本单位注册。
(3)施工负责人(1人):(略)
(4)安全生产负责人(1人):(略)
注:(略)
3.2二标段
3.2.1投标人须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规定条件的国内独立法人;
3.2.2投标人的资质要求
3.2.2.1企业资质要求:
施工:(略)
设计:(略)
3.4.2.2人员要求:
(1)拟任项目经理(1人):(略)
(2)设计负责人(1人)∶具备工程类高级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或持有注册于本单位且有效的注册土木工程师证书。
(3)施工负责人(1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4)安全生产负责人(1人):(略)
3.3三标段
3.3.1投标人须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规定条件的国内独立法人;
3.3.2投标人的资质要求
3.3.2.1企业资质要求:
具有监理综合资质或铁路工程监理甲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本项目的能力和经验,总监理工程师具有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铁路专业)且具有铁路营业线监理业绩,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拟上场监理人员均未在国铁集团“黑名单”公布期内、不良行为公布期内、个人扣分清退名单内。
注:(略)
3.4四标段
3.4.1投标人须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规定条件的国内独立法人;
3.4.2投标人的资质要求
3.4.2.1企业资质要求:
具有监理市政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本项目的能力和经验,总监理工程师具有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市政专业),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
3.5投标人信誉要求
3.5.1投标人近三年未出现严重违约、未出现重大的技术及质量事故;
3.5.2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5.3各投标单位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安全生产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等均应在投标单位缴纳社会保险;须提供(略)年1月以来任意连续三个月的社保证明(若为联合体投标,则为所组成的联合体牵头人和成员单位须分别满足相应规定)。
3.5.4企业及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安全生产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等无正在公示的不良行为(不良行为记录指被各级行政主管部门记录并公示的违反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行为,未被记录不良行为的上述行为不作为认定依据。
3.6联合体投标
3.6.1.本项目一标段和二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3家,三标段和四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2.联合体成员资格要求:(略)
3.6.3.联合体各成员方应共同签订联合体协议,注明牵头人及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承诺一旦中标,联合体各方将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牵头人必须由本项目中承担施工工作的单位承担,EPC项目经理由牵头人委派。
3.6.4.联合体投标人的资质等级,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专业分工,分别按照承担相应专业工作的资质等级最低的单位确定;
3.6.5.联合体的各方(包括联合体各方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再以单独名义或参加新的联合体参加本标段的投标。
4.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略)
2、地点:(略)
3、方式:
(1)网上注册。未注册的供应商应通过网站首页“我要办事”-“我要注册”,选择“新版系统”注册,填写注册信息时“用户类型”选择“交易乙方”(在“现有系统”注册的供应商无需重复注册,“新版系统”请用注册过的用户名及初始密码Wfggzy@(略)登录),并完善“新版系统”中交易乙方信息管理的基本信息,签署上传《投标人(供应商、竞买人)信用承诺书》等相关附件。咨询电话:(略)
(2)下载文件。各供应商通过网站“我要办事”-“我要投标”-选择“新版系统”,在“招标公告”-“建设工程”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进行“文件下载”。
(3)注意事项。凡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需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访问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http:(略)
4.售价:(略)
5.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略)
地点:(略)
3.不见面开标大厅网址:(略)
bidhall/default/login.html。
6.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发布的媒介为:(略)
8.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招标人信息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方式:(略)
2.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招标代理机构:(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略)
电话:(略)
9.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潍坊市寒亭区交通运输局。
(略).其他补充事宜
(略).1关于本项目的疑问提出、答复、变更、修改、澄清、补充内容及对项目的暂停、延期通知等情况均在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及有关网站发布。投标人有义务自行查阅网站信息及进入交易系统查询,或于开标前向招标代理机构电话询问确认,未按要求查阅者自行承担相应后果,恕不予单独告知。
(略).2资格评审阶段,通过“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渠道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对查询时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对列入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潍坊市国家税务局、潍坊市环境保护局发布的联合惩戒对象名单中的投标人,拒绝其参与本次投标活动。
(略).3本项目实行电子化投标,如有意向参与投标,请尽早阅知采购文件中的《网上招投标工作须知》,以便能顺利进行投标。
(略).4本项目无复会环节,最终结果将在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中国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进行公示。
(略).5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须在评标结束之前保持联系畅通,因投标单位自身原因联系不到而引起开评标不畅的,相关责任由投标单位自身承担。
(略).6本项目实行无直播不见面开标,投标人如有意向参与投标,请尽早阅知《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系统签到解密操作手册》(投标人手册),详见附件。
(略).7咨询电话:
①供应商(投标人)网上注册咨询电话:(略)
②电子交易系统技术支持电话:(略)
③CA办理窗口电话:(略)
发布人:(略)
发布时间:(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