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对本项目招标文件第8页中,“采取智能化信息化措施”的内容进行更正.
原要求:
投入以下与物业现场管理相关的系统(软件)如安全巡逻监控图像管理系统;安全应急管理联动系统;公共区域设施设备自动化清洁管理系统;垃圾分类投放监管系统;综合宿舍服务系统等。
更正为:
投入以下与物业现场管理相关的系统(软件)具备以下功能:(略)
2、对本项目招标文件第(略)页中,“人员需求单”中的“宿舍主管”内容进行更正。
原要求:
(略) 宿舍主管:(略)
更正为:
(略) 宿舍主管:(略)
3、对招标文件第(略)页中“智能化信息化措施”内容进行更正。
原要求:
投标人具有以下与物业现场管理相关的系统(软件)并提供国家版权局颁发的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复印件每个得1分(系统名称相同、相近的均可得分),本项满分5分。①安全巡逻监控图像管理系统;②安全应急管理联动系统;③公共区域设施设备自动化清洁管理系统;④垃圾分类投放监管系统;⑤综合宿舍服务系统。 注:(略)
更正为:
投标人提供针对本项目的物业管理智能化信息化系统,具备以下功能或类似功能的:
(1)安全巡逻类功能;
(2)应急管理类功能;
(3)清洁管理类功能;
(4)垃圾分类监管类功能;
(5)宿舍服务类功能。
(不同软件提供相同类功能的,不重复计分)每满足一项得一分。
注:(略)
4、对招标文件第(略)页中“拟投入项目人员情况(三)”内容进行更正。
原要求:
拟投入项目人员情况(三)(2.0分) 拟投入保安班长(1人):(略)
更正为:
拟投入项目人员情况(三)(4.0分) 拟投入保安班长(1人):(略)
5、对招标文件第(略)页中“拟投入项目人员情况(六)”内容进行更正。
原要求:
拟投入项目人员情况(六)(4.0分) 拟投入宿舍主管(1人):(略)
更正为:
拟投入项目人员情况(六)(2.0分) 拟投入宿舍主管(1人):(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