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非机动车通行路权微改造工程第2标段(施工)
答疑纪要及补充通知一
招标编号:(略)
各投标人:
本补充通知作为福州市非机动车通行路权微改造工程第2标段(施工)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不一致之处,以本“通知”为准。不同时间对同一内容的多种描述,以最后发出的内容为准。具体内容如下:
[if !supportLists]一、[endif]质疑回复
[if !supportLists]1、[endif]拟派出项目技术负责人在本公司交足社保后,已办理退休手续,现以反聘回本公司。是否可以担任本项目技术负责人之职?如可以的话需要提供什么资料?
回答:(略)
[if !supportLists]2、[endif]拟分包企业情况表及其相关证件,在投标时是否可以不用提供,待中标后或者中标候选时再提供,亦或者在施工过程中向发包人申请?请勿回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回答:(略)
[if !supportLists]3、[endif]评标办法和标准数据表中4.2危险工程清单内容与技术文件评分标准表中危大工程清单描述不一致,请招标人明确以哪一处为准?请招标人予以明确
回答:(略)
[if !supportLists]4、[endif]投标时是否需要提供 主要材料设备参考品牌明细表?
回答:(略)
[if !supportLists]5、[endif]拟派出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中安全员人数为2人,而十五其他资料中:(略)
回答:(略)
[if !supportLists]6、[endif]电力井(有限空间风险源)、电信井(有限空间风险源)、管道(有限空间风险源)这三个都是有限空间风险源,是否可以合并成一项
回答:(略)
[if !supportLists]7、[endif]该项目保证金提交方式为何不支持保险或担保?
回答:(略)
[if !supportLists]8、[endif]该项目发布的招标文件未提供相应的单价措施分析表(Excel表),按“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项目计价实施细则”文件说明:(略)
回答:(略)
[if !supportLists]二、[endif]招标文件的补充与更正
1、本项目建设单位为:(略)福州市市政工程中心。
2、本招标项目应用 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 市政工程 类。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略)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市政公用工程 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 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若与福州市建筑业(准)龙头企业(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专业)企业组成联合体,且由的福州市建筑业(准)龙头企业(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专业)企业作为联合体牵头人的,投标人信用分以各成员的最高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市政工程类) 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招标文件第8章第1节“二十一、拟派出的安全员及其社保凭证”中的备注内容现修正为“注:(略)
[if !supportLists]三、[endif]其他按招标文件规定执行。
招标人:(略)
招标代理机构:(略)
(略)年7月(略)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