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略)
2.项目编号:(略)
二、变更内容
1.原招标文件中第一章 招标公告“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补充内容:(略)
2.招标文件中第一章 招标公告“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4商业信誉:(略)
现变更为:(略)
3.原招标文件中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3.1条款原内容现变更为:
投标保证金金额:(略)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略)
①投标保函:(略)
②投标保证金或投标保函有效期应大于或等于投标有效期。
4.原招标文件中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3.1条款原内容现变更为:
开标时间:(略)
开标地点:(略)
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开标当日,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访问到http:(略)
5.招标文件中涉及上述有关内容均作出相应调整。以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发布“答疑文件”(答疑文件指修改后最新的招标文件)为准。
三、其他补充事宜
1.本次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洛阳市交通运输局》网站上同时发布。
2.本次变更在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发布“答疑文件”(答疑文件指修改后最新的招标文件),各投标人须重新下载最新的“答疑文件”,并以此编制投标文件。如不以最新发布的“答疑文件”编制投标文件,造成投标无效的后果由投标人自己承担。由此给各投标人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四、变更后的招标公告内容如下:
永城至灵宝高速公路汝州至嵩县段(洛阳境)特许经营项目社会
投资人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永城至灵宝高速公路汝州至嵩县段(洛阳境)特许经营项目特许经营方案已由洛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审核通过。项目授权主体是洛阳市人民政府,项目实施机构是洛阳市交通运输局(以下简称“招标人”),本项目已完成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社会投资人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人根据项目前期工作成果提供的项目信息,仅供社会投资人参考,不应作为社会投资人投资、决策的依据,社会投资人应自行调查、评估项目风险,并自主决策)。
(1)项目名称:(略)
(2)项目代码:(略)
(3)项目编号:(略)
(4)招标方式:(略)
(5)项目规模:
本项目为高速公路新建项目,建设内容包括路基路面、桥涵、隧道、交叉工程、交通工程与沿线设施、绿化工程、临时工程等。
本项目全线采用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技术标准。路线全长(略).(略)公里,建设里程(略).(略)公里,共线洛栾高速8.(略)公里;K(略)+(略)~K(略)+(略)采用设计速度(略)公里/小时,路基宽度(略)米;K(略)+(略)~K(略)+(略)、K(略)+(略)~K(略)+(略)采用设计速度(略)公里/小时,路基宽度(略)米;K(略)+(略)~K(略)+(略)与洛栾高速共线段,维持既有技术标准(设计速度(略)公里/小时,路基宽度(略).5米)。
依据项目可研,本项目建设规模如下(具体建设规模以投资主管部门批复的《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为准):(略)
(6)总投资:(略)
(7)资金筹措方案:(略)
(8)建设地点:(略)
2.2 招标范围
(1)招标范围:(略)
(2)运作方式:(略)
(3)实施方式:(略)
(4)特许经营期:(略)
(5)项目回报机制:(略)
2.3其他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九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不进行招标:(略)
2.4按照《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规范实施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新机制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函((略))(略) 号)和河南省交通运输厅《河南省关于投资规模大建设难度高收费公路项目认定标准的意见(试行)》(豫交文〔(略)〕(略)号)要求,本项目可认定为“投资规模大、建设难度高”的收费公路项目,鼓励民营企业参与。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法人资格:(略)
3.2财务状况:
(1)最近连续三年((略)—(略)年)每年均为盈利(每年净利润为正值),财务报告应当经具有法定资格的中介机构审计(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3年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足1年的提供最近一个月的财务报表加盖单位公章);财务状况良好,(略)年末资产负债率不高于(略)%(含(略)%),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查封、冻结、破产或其他不良状态、无重大不良资产或不良投资项目。
(2)(略)年末经审计总资产额(略).(略)亿元(含(略).(略)亿元)以上(或等值货币,汇率以招标公告发布之日中国银行外汇牌价中卖出价为准,下同),净资产额(略).(略)亿元(含(略).(略)亿元)以上(或等值货币)。
3.3投融资能力:(略)
3.4商业信誉:(略)
3.5其他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有效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具备住建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3.6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超过(略)家(含(略)家),联合体各方均应在项目公司持股,联合体牵头人应最有利于组织协调整个联合体各方、最有利于代表联合体与政府开展合作磋商及谈判、最有利于项目推进。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应提交联合体各方签订的联合体协议。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项目初步协议,并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各方在其承担的工作范围内应当符合招标人对投标人的相应资格条件要求。
联合体应满足下列条件:
(1)联合体各方均应满足3.1条款和3.4条款要求;
(2)联合体牵头人应满足3.2条款要求;
(3)联合体各方合计满足3.3条款要求;
(4)联合体中承担施工任务的应满足3.5款要求。
3.7洛阳市人民政府暂不考虑对本项目给予投资支持,洛阳市地方本级国有独资或国有控股企业(含其独资或控股的子公司)不得作为潜在社会投资人作为本项目投标方、联合投标方或者项目公司股东。
3.8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9资格审查方式:(略)
3.(略)招标人将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但组织投标预备会(答疑会)。投标人如需要了解项目及现场情况,请自行前往项目建设地点。如果投标人在踏勘现场过程中发生人员伤亡、财务损失或其他损失,招标人均不负责。
答疑会时间:(略)
答疑会地点:(略)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本次招标文件在网上获取,请登录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lyggzyjy.ly.gov.cn),点击“http:(略)
2.办理数字证书后,请于(略)年(略)月(略)日至(略)年(略)月(略)日(略):(略)
3.获取招标文件后,请到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下载中心栏目下载并安装最新版本投标文件制作软件,查看招标文件和制作电子投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略)年(略)月(略)日(略)时(略)分(北京时间)。
2.投标文件接收地点及开标地点为开标六室。
3.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或移动CA扫码登录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至“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指定位置,上传成功后将得到上传成功的确认。投标人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将拒绝接收。
4.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开标当日,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访问到http:(略)
5.除电子投标文件外,投标时不再接受任何纸质文件、资料等。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略)日前通过交易系统内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交异议函(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委托他人提出异议的,需一并提交授权委托书和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明,邮寄件、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异议函将不予受理。
七、发布公告的媒体
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洛阳市交通运输局》网站上发布。
2.投标人在参与本项目招标采购活动期间应及时关注本网站获取相关澄清或变更等信息。
八、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略)
地 址:(略)
联 系 人:(略)
电 话:(略)
代理机构:(略)
地 址:(略)
联 系 人:(略)
电 话:(略)
监管部门:(略)
监管部门联系人:(略)
监管部门联系方式:(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