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投标人的基本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本款提出的资质、业绩等要求,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1 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三证合一”登记制度登记,执照有效。
3.1.2 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未被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政务服务平台列入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3.1.3 投标人未处于被中国石化给予风险停用、违约停用处理期内。
3.1.4 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5 投标人近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6 投标人需提供所采用气体流量计的型式批准证书,以及压力传感器的的型式批准证书。
3.1.7 投标人需提供《山西石油分公司太原清徐城关等6座加油站油气回收在线监测设备招标技术要求》所列主要设备的性能参数响应表。投标人应明确设备明细单及零部件清单,原材料及零部件清单含采购来源及品牌型号。
3.1.8 投标人需提供由国家防爆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主要部件(气体流量传感器、气液比数据采集器、压力变送器及气体探测器)或全套产品整体的防爆认证。
3.1.9 投标人(略)年以来具有至少一套加油站油气回收在线监测设备的销售业绩(需提供设备销售合同及对应发票)。签订单笔合同的,提供合同复印件;签订框架合同的,提供合同及订单复印件。本次招标采用发票信息核验功能,仅接受通过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中“供应商发票”功能选择的发票。请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发票信息维护和核验。
3.1.(略) 投标人承诺:(略)
3.1.(略) 投标人承诺:(略)
3.1.(略) 投标人需书面承诺:(略)
3.1.(略) 投标人承诺:(略)
3.1.(略) 投标人承诺:(略)
3.1.(略) 投标人承诺:(略)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申请,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售卖时间:(略)
4.2.招标文件费用:(略)
4.3.招标文件售卖方式:(略)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截止时间:(略)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略)
本次招标不接受纸质版投标文件。
开标时间:(略)
开标地点:(略)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6.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略)
6.2.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在(略)年(略)月(略)日 (略):(略)
6.3.其他重要要求:(略)
6.4.投标说明:(略)
7.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