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投标人的基本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本款提出的资质、业绩等要求,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1 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三证合一”登记制度登记,执照有效。
3.1.2 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未被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政务服务平台列入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3.1.3 投标人未处于被中国石化给予风险停用、违约停用处理期内。
3.1.4 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5 投标人近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6 投标方必须是局放监测系统生产商。
3.1.7 投标技术文件中,卖方必须提供近三年内的5家以上使用业绩,业绩内容必须包含对电缆终端及GIS设备的局放监测系统应用。业绩均应包括用户名称、项目名称、合同号、联系人及电话、产品投用时间等,并说明该场合下局放监测系统的应用效果,严禁任何虚假信息。
3.1.8 局放传感器与局放采集器之间的通讯必须为有线方式,并且通信传输距离不少于(略)m。
3.1.9 配电室内的局放传感器支持“手拉手”方式总线连接,且总线上连接的传感器数量不小于(略)个。总线上任意1个传感器故障(比如掉电),不得影响其他传感器的数据通信。
3.1.(略) 传感器必须具备动态抗干扰能力。(提供原理说明等相关文件)达不到上述要求的,否决。
3.1.(略) 局放监测系统必须能实现干扰信号和局放信号的区分,能实现异常局放信号的特征判断和类型识别,能建立异常局放的告警级别体系,并最终实现零误报警率和异常局放信号定位功能。卖方需提供相关实现方法、原理或案例说明。
3.1.(略) 软件必须能对异常局放信号提供处置参考意见。
3.1.(略) 不满足招标技术文件中的“★”项条款内容的。
3.1.(略)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1.(略) 详细要求具体见招标文件。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申请,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售卖时间:(略)
4.2.招标文件费用:(略)
4.3.招标文件售卖方式:(略)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截止时间:(略)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略)
本次招标不接受纸质版投标文件。
开标时间:(略)
开标地点:(略)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6.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略)
6.2.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在(略)年(略)月(略)日 (略):(略)
6.3.其他重要要求:(略)
6.4.投标说明:(略)
7.联系方式: